各街道党委(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纪检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区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东丽区委办公室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困难村和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借助全国脱贫攻坚的强劲势头,大力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不落一村一户一人,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8月开始到2020年,用3年时间,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现就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7〕36号)要求,结合东丽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深刻理解和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科学要义,按照市、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帮扶单位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组织帮扶、产业帮扶、科技帮扶、民生帮扶,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因村因户因人施策,让农村真正强起来、农民真正富起来,不让一村一户一人在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路上掉队。
——坚持实施精准帮扶、实现精准脱困。精准识别困难村和低收入困难群体,精准安排对接帮扶单位,精准制定实施帮扶措施,精准使用帮扶资金,精准开展考核评价,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既看平均数更关注“每一户”,绝不能以平均数掩盖一人一户的困窘,确保帮扶工作兜住底、见实效。
——坚持抓好党建促脱困、检验党建看脱困。始终把建强组织、选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帮扶首要任务,努力使帮扶村每村都有一个好支部、好书记,留下一支不撤离的工作队,在帮扶脱困中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第一书记帮带作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用脱困成效检验党建工作。
——坚持推进全区域城市化、促进农民增收。围绕落实“两个转型”和建设科技强区、都市新区、文明城区,把推动完成城市化建设任务作为帮扶工作重要内容,落实拆迁还迁任务,加强就业培训服务,着力打造“四金农民”,持续增加群众收入。
——坚持发挥主体作用、激活内生动力。注重扶困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困难面貌的干劲和决心,变“要我脱困”为“我要脱困”。
——坚持接地气转作风、培养锻炼干部。坚持把结对帮扶作为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作为培养锻炼干部重要平台,通过驻村帮扶促进党员干部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中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帮扶对象和单位
1. 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区委组织部、区农经委牵头,以街道为主体,统筹相关部门,逐村摸排村级组织建设、城市化建设、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村庄安全稳定等情况,确定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城市化建设任务比较重、治安形势比较复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问题的10个村作为新一轮结对帮扶对象,包含无瑕街道小北村、官房村,万新街道增兴窑村,新立街道稻地村、务本二村、窑上村,金钟街道欢坨村、新中村,华明街道朱庄村,金桥街道穆家台村。
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按照“到人到户”要求由帮村向帮户拓展延伸,各街道要对低收入困难群体进行摸底调研、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各帮扶单位在帮扶困难村的同时,负责对村中低收入困难群体进行帮扶;困难村以外的低收入困难群体由区里统筹安排帮扶,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2. 精准安排帮扶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委办公厅选派1个帮扶组结对帮扶新立街道稻地村、金桥街道穆家台村;其他8个村由区级部门驻村帮扶,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天津市建城基业集团、天津市精美伟业集团进行配合帮扶。综合分析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干部职工队伍等情况,精准选取区建委、区水务局、滨丽公司和公安东丽分局等4家单位帮扶8个村,其中区建委帮扶新立街道务本二村、万新街道增兴窑村,区水务局帮扶金钟街道新中村、华明街道朱庄村,滨丽公司帮扶无瑕街道官房村、新立街道窑上村,公安东丽分局帮扶金钟街道欢坨村、无瑕街道小北村。
三、重点任务
帮扶困难村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执政基础。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巩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把党的一切工作落实到支部。10个帮扶村全部由驻村干部担任“第一书记”,要结合村情实际发挥好领导和指导作用。对于班子不健全、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的村,“第一书记”要在街道党委领导下,突出抓好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健全并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思想引导和矛盾化解,团结村班子和党员形成干事合力。对于班子团结、战斗力较强,因其他原因造成城市化建设任务推进缓慢等问题的村,“第一书记”要加强与村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的工作沟通,协助村班子规范组织生活、开展教育培训,帮助村“两委”干部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2020年,所有村党组织都要达到“五好党支部”标准,普遍进入先进党组织行列。
2. 推进城市化建设,打造“四金农民”。城市化建设是最大的民心工程,必须把城市化建设作为帮扶工作重点任务。对于已经基本完成城市化基础建设的村,要配合还迁社区建设,协调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社区管理精细化水平。对于正在进行城市化基础建设的村,要加强与村“两委”班子的协调配合,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帮助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推动落实拆迁还迁任务,保证城市化进程。要围绕打造“四金农民”,加大就业培训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群就业难题,确保“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加大对群众创业的支持力度,帮助群众自主创业、联合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增加群众收入。
3. 做好区域统筹,抓好产业帮扶。结合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帮扶资金和帮扶项目,在综合分析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的基础上,坚持高端高质高新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在狠抓就业培训、推动闲置土地绿化、发展高端物业服务等方面用心用力,推动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品牌,让产业发展既满足群众需求,又符合城市化建设要求。
4. 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组织治理水平。健全以村务监督为重点的农村治理机制,规范村级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推动落实村级重大事务“六步工作法”和村账街管、村章街管、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要引导村干部严格落实定期入户走访制度,及时了解和协调村民利益诉求,为群众解决困难。要积极配合街道党委,开展好“村霸”问题专项整治,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好农村群众合法权益。
5. 培育乡风文明,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经常性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新风正气。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充分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思想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城市化建设和城市化综合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要抓好平安建设,努力在发现矛盾、调处矛盾、应急处置等方面下功夫,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促进和谐稳定。
帮扶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1. 促进就业转移一批。对有劳动能力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适宜的就业岗位、推介就业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通过稳定就业实现稳定脱困。
2. 产业帮扶解决一批。对有劳动能力或其他资源的,要立足现有资源,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脱困。协调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多种帮扶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带动脱困。
3. 社会救助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困的,要协调民政等部门以社会救助方式兜底。协调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方面适当予以倾斜,避免因病致困、因病返困;针对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协调教育等相关部门适当减免学(杂)费。
四、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
承担新一轮帮扶任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干部下到村、单位做后盾”的要求,选派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开展帮扶,每个驻村工作组帮扶2个困难村。驻村工作组由3名干部组成,其中1名党员干部担任驻村工作组组长,工作组成员兼任帮扶村“第一书记”。
1. 严把人选条件和选派程序。驻村干部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有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基层工作,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有吃苦和奉献精神。市委办公厅选派3名优秀干部驻村帮扶两个村。全区综合考虑帮扶需要和干部成长,对照人选条件,按照因村派人原则,通过个人报名、帮扶单位推荐和组织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以区建委、区水务局、滨丽公司、公安东丽分局4家单位为主,区发改委、区农经委、区财政局、区运管局、华明街道等5家单位为辅,统筹选派政治素质好、专业技能强、熟悉基层工作的4名处级和8名科级优秀后备干部组成4个帮扶组全脱产驻村帮扶8个村。三年帮扶期内驻村干部原则上不进行轮换,确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辞职辞退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需要个别调整的,须由区委组织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前集中培训和年度轮训,帮助他们掌握开展帮扶工作的有关知识和工作方法。
2. 严格日常管理监督。驻村工作组在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和有关街道党委领导下,紧紧依靠村“两委”班子和广大党员、村民群众开展工作。要广泛了解村情民意,全面掌握帮扶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城市化建设、农民生产生活、农村信访稳定、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低收入困难群体等情况。要结合本单位和困难村、低收入困难群体实际,研究制定帮扶工作三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低收入困难群体“一户一策”帮扶方案,确定帮扶项目、工作重点、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驻村干部必须完全脱产驻村,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帮扶村,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工作例会、请销假等制度和廉洁纪律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对于不称职的驻村干部,要按照程序及时调整,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强化激励保障。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关心关爱驻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期间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均保留在派出单位,享受派出单位的各项福利待遇。各帮扶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驻村干部生活和交通路费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休假等待遇保障政策。各街道要协调解决办公用房和住宿就餐问题,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为驻村干部工作、生活提供必要保障,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要切实加强驻村干部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帮扶期间表现优秀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五、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和各帮扶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确保各项帮扶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1. 落实工作责任。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农经委负责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帮扶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重点做好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和考核工作。区农经委负责整合并推动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帮扶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区财政局负责统筹支农惠农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涉农街道开展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区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民营企业参与帮扶工作。帮扶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帮扶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认真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帮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改进工作措施,经常深入困难村走访调研,严格驻村干部监督管理,推动各项帮扶任务逐一落实落地。各涉农街道党委、办事处要把结对帮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结对帮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职责,切实搞好与帮扶单位的工作衔接和服务,为驻村工作组提供有力支持。
2. 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帮扶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一规划使用,发挥最大效益。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采取PPP、政府购买、政银保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
3. 从严督促检查。把结对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帮扶单位绩效考核考评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督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专项调研、查阅档案、随机抽查等方式,一竿子插到底检查督办,并将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督促各项任务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4.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宣传报道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活动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各街道各单位在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各涉农街道和各帮扶单位要定期将结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东丽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东丽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东丽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白凤祥
副 组 长:陈友东 郝树民
成 员:杨声远 王 峰 安 战 于国武
姜德喜 傅国华 王世平 辛玉海
白宝忠 刘学颖 刘岩萍 邱守江
宁培建 宋文华 张庆国 王 霞
李民强 刘振立 李 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安战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于国武、孙金同、韩秀清、李罡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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