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9 14:51      来源:东丽区人民政府城市化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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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办的指导和司法局等业务部门的帮助下我办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抓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坚决打赢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收官战役,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努力为实现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实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结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包含9项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平台系统,层层压实责任。

2.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城市化办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学习内容包括《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政应诉工作、机关单位反电信诈骗宣传等内容集中学法6,形成学习常态化,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到实处。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计划,把《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学习均有学习纪要、学习笔记,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415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国家安全法。64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收听讲座学习三个规定,并签订东丽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严防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行为。831日起,组织全体干部登录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试系统,进行系统学习,参与答题,深化对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认识,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

1.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实施《东丽区城市化办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阐述了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情形和要求,并就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具体举措提出了相关要求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处理民事诉讼案件4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问题,全部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落实。

2.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天津和瀛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和安尊律师事务所,在制定《东丽区违规拆还迁纠偏挽损工作方案》《军一期违规拆还迁纠偏挽损工作细则》和《东丽区违规拆还迁纠偏挽损工作流程》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聘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提升政策制定科学性。按照东丽规范合村办〔20211号文件建议,规范还迁房本信息审核流程。对纳入东丽区历史遗留房地产项目办证任务台账内的房屋,进一步明确审核标准,规范还迁信息更正等事项,确保守住依法依规的底线,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权力运行监督。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议事过程中不进行引导性发言或者首先发表结论性意见,坚持末位表态。重大问题充分讨论,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坚持集思广益,民主集中,强化决策科学性、合理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讨论议题,会前3天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截至目前已向纪检组报备三重一大会议21次,涉及事项49项。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全力推进信访案件解决。截至20211216日,已接待群众725人次,其中来访631人次,来电94人次。处理信访件350件,其中智慧信访系统和智慧党建综合平台转办97件,区领导转办26件,信访复查12件,矛盾调处化解中心登记215件,答复完成率100%。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制度,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报到12次,在高质量解决初信初访的同时,源头治理越级访、重复访问题。通过各类信访渠道转办信访事项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机制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表达诉求、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形成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

2.坚持四访工作机制。处级领导深入万新街南大桥村解决还迁和信访问题,到金钟街新中村解决拆迁困难,在军粮城街与村干部座谈讲解长远生计政策,化解华明街贯庄、赤土等村群众矛盾问题深入金桥街向新袁、小北、官房3群众汇报军二期还迁政策和目前还迁的具体情况等基层走访调研80余次,完成了调研报告6,深入分解群众诉求,源头化解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础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案为意外原则,主动公开单位基础信息、城市化相关政策、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今年已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信息公开征求意见39次,全部按期完成答复,没有出现复议情况。

(四)依法开展全域城市化各项工作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合村并居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规范合村并居排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及三级纪委要求,推动上报市级问题整改落实,形成规范合村并居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配合区纪委监委深化土地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打击拆还迁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侵害农民利益等行为,以政策刚性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规避廉政风险。

2.维护政策执行公平公正。随着全域城市化进入收口阶段,各种基层疑难问题也集中凸显,为此城市化办与街道共同攻坚克难。自去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未还迁人员还迁面积审核复查工作以来,无瑕街以新袁、官房、小北作为试点村,全面审核未还迁人员档案,区城市化办派出5名工作人员与街道形成联合审查小组,对3个村的拆迁档案进行全面复查,对存在明显问题的暂停还迁。为确保军二期还迁工作公平、有序推进,对金桥街道报送的已完成匹配人员及滞留户的还迁面积数据进行了梳理分析,为解决公建拆迁违规还迁住宅及通过拆分宅基地套取政策增补面积的问题提供有力依据。324日至26在万新街三组团还迁过程中,由城市化办与市海河公司共同委托的审计单位对存疑的139份问题档案进行了复核复查,逐户核实人员资格及还迁安置面积认定情况,对疑似问题进行了标注,方便万新街根据问题台账对核减面积再次甄别和确认,最终核减面积4000余平方米,参与还迁选房工作全过程,为无瑕街、金桥街、万新街顺利还迁选房打下坚实基础。

3.坚持依法拆迁,规范拆迁流程、履行拆迁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职责,指导推动街道依法进行拆迁工作。一是切实践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促进部门间形成强大合力,保障拆迁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每年走访拆迁点位、查看拆迁现场上百次,与街道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化解不稳定因素,用真心换真情,为实现和谐拆迁打好群众基础。三是安排业务骨干常驻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帮助群众解答征地拆迁等各类城市化建设相关问题。四是认真妥善处理各类企业涉征地拆迁案件,围绕城市化建设、污染防治、城市治理等区重点工作,精准与全面相结合,打好全域城市化建设安居工程收官战。深入分析东环物流诉荣盛腾达资产管理公司、万新街、区政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李志军诉万新街拆迁补偿案件”2起典型案例,为各街道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提供经验参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推进普法规划实施

1.组织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及法律法规列入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和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合村并居工作重要批示精神。16日,召开党组会传达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618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传达了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部署推进会精神。91日,组织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应知应会知识内容,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108日,组织领导干部观看《天津市全面依法治市公益宣传片》,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对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按照区依法治区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法治东丽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扎实推进法治东丽建设,并按季度及时上报重点工作总结。

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22日,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城市化信访案件分析情况4次,帮助群众直观了解城市化政策。64日,组织《2021年东丽区第一期民法典学习培训测试试卷》答题活动。918日,会同温泉公寓社区开展防邪教宣传活动。

(二)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1.抓实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将普法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全体干部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和年度普法工作目标考核,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和质量效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安排一名兼职普法工作人员,负责我办各项普法工作的落实,确保层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3.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210日下午,组织全体干部集体观看庭审网上直播的东丽法院一起有关万新街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案件广大干部切身感受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并通过庭审案例以案促学,对东丽区全域城市化工作有了不同角度的思考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维护公共安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一是年初制定并公开了城市化办亲商承诺,落实开展好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处级、科级领导走访包联金钟街32家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2021621日起,全员出动深入包联社区服务疫苗接种,动员社会各界共筑免疫屏障。三是严格落实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维稳要求,落实三级防线建立部署安排,及时排查重大风险问题,明确接返、联络、值班等人员,结合信访情况加强矛盾纠纷预警研判,针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守天津不能聚、北京不能去的底线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学习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不到位,没有结合党的百年发展与宪法逐步修订完善,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治理效能,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要求理解尚浅,与实际工作和为群众办事结合不紧密,学法意识还不够强,对宪法、民法典研读学习不够经常,懂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组织干部进行系统性学法不够全面,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学习较多,其他领域法律学习较少,学习质量不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不足

虽然已经开始使用两微一端进行普法宣传,但是主要的学习方式,还是停留在纸面上,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还是存在创新不足、方式不活、变化不大、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够的问题,普法宣传工作缺乏深度和氛围,局限性较大。由于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人数的限制,目前我办的普法宣传工作还主要停留在单位内部的宣传,走出单位,进入企业、社区、校园等进行普法宣传的活动组织的比较少,弘扬宪法精神不够广泛。

(三)涉法涉诉问题应对经验不足

当前城市化进入收官阶段,政策回归收紧,矛盾问题集中凸显,群众维权意识觉醒,在化解信访问题与推进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对法律问题风险的规避缺乏更全面的应对经验,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被诉讼的风险。全区征地拆迁相关涉法涉诉案件总量大、败诉率高的问题依然存在,缺乏对街道征地拆迁的系统指导和稳定隐患的提前分析研判。依法行政专业水平不高,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充分,局限于被起诉时找法律顾问,对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法制审核的职能利用率较低,法律人才较少,没有公职律师和具备申请公职律师资格的人员,遇到涉法涉诉问题对法律顾问有一定的依赖性。

、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高质量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一是树牢法治观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领导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引导全体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普法六进为载体,结合主题党日,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因地制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积极性。解决普法宣传方式单一、千篇一律、内容枯燥无味、不易理解、不接地气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因人、因地而异,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干部开展法院公开庭审直播在线旁听活动,通过观看庭审视频,让干部切身感受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并通过庭审案例以案促学,从不同角度思考城市化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多措并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一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设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切实做好法律知识手册、法律宣传品、法宣阵地、法宣展板的制作和使用工作,使普法投入能够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保证普法方面经费能够用到实处,行之有效。二是要把传统的普法方式和新媒体时代下的互联网+普法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移动网络,充分调动普法普法对象的学法积极性,扩大普法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法制宣传面。三是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结合工作内容购买《土地法》等单行本,在职工书屋中设立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专栏供干部职工自学,定期组织考试,不断深化干部依法行政思维。

(三)不断完善科学决策相关制度

积极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市、区委工作要求,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新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坚决杜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等问题,避免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过程中的作用。四是加强对街道征地拆迁工作的推动指导提前分析研稳定隐患的判,坚持依法拆迁,规范拆迁流程,争取从当事人诉求切入,及时向法院申请庭前调解,将问题化解在源头。

  

  

  

  

    东丽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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