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5:3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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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丽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争做经济大区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委、区政府切实扛牢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和工作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天津市东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与全区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四个亲自,带头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讲法治课、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考法。区委书记、区长带队实地调研推动依法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正纪纠偏等工作51次,重点工作批示60余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会议65次,专题听取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对我区参加全市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高位谋划、统筹推动工作开展。我区《法护创新 打造知识产权黄金甲》项目荣获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并被推荐向中央进行申报,《用心绘好三张图打造法治示范小区东丽样本》项目入选《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汇编(2023年)》。

(二)依法全面履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推动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减少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街道五权工作的通知》,赋予街道更加灵活用人自主权。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东丽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强化权责清单工作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梳理公布《东丽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东丽区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266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535项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切实做到非禁即入普及政务一网通系统应用,2023年通过网厅系统完成各类审批事项6478件,网上办达到99.48%一次办达到99.65%。成立集约化客服中心,提升审批业务直接答复率和答复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24981181”一个号码即可为企业和群众解答389个政务服务事项。制定《东丽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3家成员单位制定完成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涉及45个领域、159项抽查事项,共检查市场主体273户,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00人次,发现问题60户。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295.6万条,鼓励市场主体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17.7万份。推进信用评分便企惠民,信易贷平台累计注册企业930家、完成融资70亿元。推动信用修复服务前移,主动告知信用修复条件、方式、流程,共为153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三)健全完善机制,依法行政制度日趋完备

坚持党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东丽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试行)》《东丽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提示》,从准确把握范围、明确规定期限、严格履行程序、主动进行备案、及时开展清理、规范整理卷宗等六个方面,指导各单位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需注意的重点内容。从严把握文件制发程序,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合规,全年共对142件各类文件依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修改意见390余条。积极配合做好市立法工作,完成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征求意见17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将2008年以来相关文件纳入清理范围,摸清底数,全面评估,反复核对,对不符合上级文件新规定或超过有效期限的24件文件予以废止,并已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扫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服务市人大天津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集中力量按照电子文本统一格式做好信息归集、推送入库、更新等工作,全年我区共入库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街道园区文件48件。

(四)提高决策水平,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区政府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把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区政府各部门充分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内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制发《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结合决策进度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全年5个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依法制定完成,涵盖多项重要民生领域,全部做到全面记录、全程留痕、闭环管理,档案完整规范。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制发《东丽区外聘法律顾问业绩考核指导办法》,促进法律顾问业绩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提升公职律师人员配备覆盖率,新增公职律师4人。2023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区政府合同、重大决策等文件120余件,提出审核意见300余条,各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各单位重大决策、行政处罚审核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约12000余条。

(五)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现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街道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情况、职责交叉情况、履职情况,调整增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职责,探索健全街道对派出机构的统筹指挥协调机制,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一线下沉,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燃气整治等10余项专项治理,燃气方面解决1079个安全隐患,对5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2轮消地联合检查;持续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零售药店350家次,其中重点保供药店68家次,网络销售企业52家次,检查医疗机构120家次,疫苗接种单位54家次,对5家涉嫌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立案查处;强化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64次,检查源头企业80家,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627部,其中百吨王车辆34部,累计卸载、倒运超限超载货物15754.18吨。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发《东丽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纪律约束,坚持针对性和系统性相结合、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上整改和上提升相结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发《2023年东丽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明确本年度普法任务,组织开展行政案件旁听庭审和行政诉讼专题法治培训,4家单位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夯实普法主体责任。

(六)强化安全监管,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健全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印发《关于调整东丽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事项的通知》,调整完善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应急预案机制管理,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压实各单位应急管理责任,推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东丽区2023年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会议,对年度应急预案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天津市应急预案管理系统规范使用和维护,推动预案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扎实推进预案演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事故、气象灾害、防汛、地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等应急预案演练15次,促进应急处置能力再提升。强化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在丰年村街道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机构业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创新基层应急管理六建六力新模式,牢牢把握实用、好用、管用的原则,指导社区应急卡推广使用,提高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高效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东丽区百企千人应急管理系列培训,全区45家重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打造百企千人应急管理系列培训品牌,增强全区上下安全发展的能力,确保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七)有效化解矛盾,人民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区级中心协调联动的职能,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信访事项,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夯实街道调处中心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调处率,区、街两级矛调中心登记7673件次,其中街道登记调处数量同比增加37倍。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年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排查12000余次,调解纠纷483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的大调解机制,指导行政调解组织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调解范围、调解程序、调解时限等,为行政机关调处社会纠纷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完善复议咨询接待工作,增加受理前调查询问程序,案前调解27件,占全部案件13.99%,群众接待调查满意度为100%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3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共68件,占全部复议案件的35.23%,同比提高17.43%,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共6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八)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更加有序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全过程监督,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安排》,逐项明确项目内容、开展方式、对象范围等,推动督查精准靶向发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即来即督,确保督查工作始终为全局服务。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执法行为全方位、实时化的监督检查,每月通报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强化相关单位问题整改。每季度组织街道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评查案卷233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对8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执法案卷,查看执法装备和执法音像管理情况,现场指出不足,要求立即整改,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有效倒逼各行政执法单位规范开展执法工作,确保依法全面履职。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区政府网站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2846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各单位组织开展政府开放系列活动39场次,依法受理、答复公民和组织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8件,无逾期情况。国务院办公厅20232月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收录我区《准确理解条例内涵 务实研判纪要公开——于某某申请公开有关会议纪要案例》。组织公仆接待日区长热线活动10次,共接到群众反映问题110个及市政府办公厅交办问题6个,及时做好交办转办,努力推动诉求解决。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区85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完成办理答复,答复满意率100%

(九)加强党的领导,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班设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全年培训2300余人次。组织全区82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履行职责任务清单撰写专题述法报告,采取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全体干部会等形式述法,有效发挥了述法的引领、推动和示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对依法行政问题较为突出、行政败诉案件较多的10个单位,下发督察整改通知,推动整改落实。制定《关于十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专项检查方案》,采取查阅资料、抽查案卷、个别谈话、知识测验等方式开展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区纳入多考合一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充分征求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等部门意见,严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关口。组织全区358名新提任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3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区统一考法,396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全区各单位各级别100%全覆盖。将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纳入常态化管理,组织862名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各执法单位年度内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学习时间60学时以上,组织83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审核把关能力,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队伍能力建设。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亟待改进提升。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面对东丽区城市化历史遗留复杂问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质效需持续提升。普惠性保障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各项制度措施标准需进一步细化,特别是管理机制不完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单打独斗的情况,缺乏有效衔接,尚未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精准培训不够,法治教育质量有待提升。干部教育培训模式与全区高质量发展需要和干部履职需求还有差距,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的方式较为传统、手段较为单一,打造原文精读+理论辅导+案例解析+现场教学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成效还不够明显,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东丽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拧紧责任链条,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遵循和依据。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不断完善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考核评价等制度,增强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整合律师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打好组合拳。健全统一业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效果量化考核机制,强化服务实效。构建线下+网络立体化宣传格局,充分展现公共法律服务成果。聚焦本地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等领域,遴选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建立重点服务企业和专业律师团队两个名单,护航我区企业健康成长。

三是深化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干部履职需求,分领域分专题开展教育培训,持续优化部委办局+党校办班模式,注重安排政法领域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先进典型等人员开展授课,不断提升法治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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