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7 18:59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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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东丽区全面依法治区2023年考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头雁效应”,着力强化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区应急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到位。建立并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当事人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引导社会公众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三是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法定职责,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东丽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完成在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工作,合理分配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任务,进一步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有序推进监督检查计划按标准完成。

是制定并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按照巡查整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指案情复杂、负面影响较大、违法情节和后果严重、涉案金额大以及案件所含法律关系复杂等,通过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案件,提高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查办质量,同时完善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

是制定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组织构架,根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应急管理领域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天津市应急管理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东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将计划及每月双随机结果汇总向社会公示。牵头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开展2023年度区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查8家企业并录入市场监管局双随机系统。配合区商务局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六是健全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参照市应急委人员组成、机构设置、职能任务等,制定印发《关于调整东丽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事项的通知》(津丽应急委20231号),及时调整完善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应急预案机制管理。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压实各单位应急管理责任,推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牵头责任单位、各街道,召开东丽区2023年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会议,对年度应急预案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天津市应急预案管理系统规范使用和维护,推动预案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扎实推进预案演练。严格按照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开展工作,陆续推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事故、气象灾害、防汛、地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等区级应急预案演练15次,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演练,进应急处置能力再提升。强化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对接丰年村街道推动完成基层应急管理机构业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创新基层应急管理六建六力新模式,牢牢把握实用、好用、管用的原则,指导社区应急卡推广使用,提高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高效处置能力。

是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区应急局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工作,参与局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合同审核等工作,提高审核工作的合法性、准确、专业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2023年度,法律顾问审核日常合同35件,审核行政处罚48

(二)坚持“聚焦重点”,持续深化依法行政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处罚力度。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聚焦事故多发易发领域,聚焦电气焊等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多发类型,积极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确保逐项整改落到实处,形成闭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提高执法力度2023年度,区应急局持证人员执法率达100%,处罚案件共计64件,处罚金额728.51万元,其中行政处罚48件,处罚金额193.55万元,事故处罚16件,处罚金额534.96万元。

二是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积极履行复议职责、应诉职责,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3年度,区应急局行政诉讼案件1行政复议案件2起监督申请案件,目前天津市第三人民检察院正在审理中。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和举报工作,扎实有效化解信访等事项2023年度,12350接举报166件,已办结160件,剩余举报正在办理中;12345接举报108件,办结107件,剩余举报正在办理中;应急管理部举报平台接70举报件,办结67件,剩余举报正在办理中。

规范街道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任务。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规定和市司法局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在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原则上应持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证件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在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向区司法局申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证件。积极与区司法局沟通协调,规范街道及园区公共安全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积极组织全区现有街道持应急系统执法证人员申请更换街道执法证件,原应急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并开展执法证换证培训及考试,现各街道公共安全办均持有街道执法证件,切实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作用

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赋能增容”。为发挥社会各界对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按照《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和市应急局的工作部署,我局扎实推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全市率先推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赋能增容”,聘请了全区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安全从业人员共41名同志为东丽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在全区开展执法行风监督、风险隐患监督、社会舆情监督等工作。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思想,充分挖掘和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的职能和优势,使政府治理、企业管理、社会参与等多方力量综合发力,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等治本措施,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全系统监督、全链条治理、全社会参与,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强化普法教育

一是做好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7月份市委依法治市办深入我区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及实地督察,区应急局切实做好督察迎检、考查材料等各项工作,确保了督察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学法用法宣传教育。1.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引领实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党支部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教育宣传培训工作责任,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宣传教育。2023年度,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条例等学习共计25次,集体学习10次,中心组学习11次,党小组、支部集体学习4次,促使全体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应急管理工作。2.加强《宪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工作。29日,联合东丽湖碧溪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进社区活动。“东丽应急管理”公众号作为法治宣传平台,积极宣传《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内容,努力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3.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工作,完成全局报名及督促学习,确保不落一人,全面完成培训学习考试。

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及法治宣传讲座。1.628日下午,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及法治宣传讲座。培训邀请了区司法局、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东丽分院、天津秦天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对区应急局、14个街道园区)、区应急系统7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刑衔接、安全生产领域犯罪、行政执法实务等重点内容进行授课。此次培训,结合效春物流有限公司“4.19”火灾事故和深圳交警支队执法不规范案、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案等5个具体案例,深入浅出的对行政执法常用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及行政处罚进行重点讲解。同时根据培训及宣讲内容,强化学习培训效果,现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测试,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能力。2.开展百企千人专题培训。925日,组织开展东丽区百企千人应急管理系列培训——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题培训。培训邀请了天津市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对结合相关案例对全市及全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隐患风险点类别等重点内容进行授课。区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及科室,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以及全区重点工贸45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共计10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从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总体情况、典型重大事故隐患案例分析、工贸企业典型问题汇总、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相关建议4方面,运用“线上”直播与“线下”讲座同步开展,企业“一把手”与“一线人员”共同学习,持续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到企业重点一线岗位人员;坚持“以案释法”,结合14个具体案例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金属熔融工艺企业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深入浅出的对《安全生产法》、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海因里希法则”,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的盲区,打造“百企千人”应急管理系列培训“品牌”,增强全区上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确保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存在问题

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度不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不到位。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随着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任务逐年增加,存在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的现象,监管压力持续增大,全区应急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面对数量众多的法律法规,时常暴露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驾驭能力的不足,进而出现“法用不够”的问题,难以发挥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组合拳”效力。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较为单一。法治宣传在现实执行中极易呈现出短期性、临时性、阶段性、分散性的特征,缺乏系统性、长效性,受众覆盖面不广,群众认知度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合力下好“一盘棋”,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提升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阶段。

二是同向发力“一股劲”,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常态化。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领域的重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加强理论与实操相结合,持续将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基层行政执法提质增效,打造一支听党指挥、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应急执法队伍。

三是宣传引领“一条心”,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完善中心组学法、集体学法机制,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法律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守法。同时围绕东丽区“十项三年行动”政策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更加精准的普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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