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住建委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4:02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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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住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部署,按照“一规划两纲要”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工作职责,逐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住建委高度重视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围绕法治天津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部署推进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法决策和述法工作。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住建委依法行政总体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建立了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度措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集体研究区住房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在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审议依法建设工作规划,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作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问题。

住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进行中心组集体学习,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住建委处级领导深刻学习到公平正的重要性,理解了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同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

住建委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等事项,建立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规范决策行为。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落实第一责任,厚植法治根基住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住建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初组织研究制定了《住建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住建委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全委法治建设总体工作。全年组织专题学法2次,带头给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讲法治课1,通过以上率下、教育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全委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二)加强行政执法,维护房地产建筑市场秩序。一是组织对全区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立案处罚37处罚金214.4487万元二是严格履行招投标等监管职能,完成招标备案项目合计291项,中标金额42.59亿完成建设工程合同随机抽检13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三是依法依规推动“保交楼”工作,在积极争取纾困资金的同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审计和监管力度。

(三)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法治意识。一是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组织对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物业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2,企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四)坚持法治思维,做好群众工作。针对住建领域延期交房迁遗留等突出矛盾问题,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做到台账清、底数明。年亲自接待来访群众8批次,20人次,依法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敏感时期我区住建领域安全稳定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住建委对执法人员持续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按照党委安排,组织全委范围内的普法讲座,使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今年住建委参与专项宣传活动5次,参与人数达到300人,在提高自身法意识的同时也将触角延伸到基层,形成浓烈的学法守法气氛。

三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住建委组织法治及行政执法部门全体认真学习了《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津政令第9号)。同时,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还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特别是对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工作的新要求学习还不够深入,还没有全面深刻领会领悟、融会贯通,没有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法治教育培训及普法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今年由于执法任务繁重等的原因,法治教育培训及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有所减弱。法治教育培训只有2次,普法宣传多采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吸引力不够,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二是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没全面落实,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仅靠法治科组织实施,点多面广难度大。三是特色亮点不突出,工作成效不明显。仅限于完成规定动作,在创新招法上用心用力不足,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及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缺乏创新招法。

(三)执法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一是执法实力有待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执法文书标准差异较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学习不到位,且法律思维和专业性不强,执法过程中存在经验主义。二是执法、管理界线不清不细。房屋和建筑领域监管点多、面广、量大,各区域、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执法与管理相重叠等现象。建筑业、房地产、招投标、物业巡查与执法、巡查与行政管理界限不清、职责不明。三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我委执法支队实际批复编制共40人,实际在编28人,其中一线执法人员仅15人。而今年仅需要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就有135个,总建筑面积727.29万平方米由于工地始终处动态施工过程,各方面问题极易出现反复,一旦问题集中爆发,执法力量频次不足,就容易顾此失彼,导致现场问题无法及时解决,甚至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理论学习。住建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坚持以身作则,团结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坚持学以致用,教学相长,面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持续发挥内部法治部门及外力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形成行政执法文书的统一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性文件。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辟普法宣传阵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中落实普法责任制。同时,着重开展普法责任三个一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创新普法模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开展智慧普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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