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4:23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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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消防总队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执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支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严格落实主官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七议制度,先后召开24次党委会议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支队党委结合辖区实际,专门制定落实火灾防范和监督执法工作措施,紧紧围绕保持区域火灾形势稳定的总体目标,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为抓手,整合有效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预防为先,强化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支队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大力宣贯《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推动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提请区政府召开30余次消防专题会议,先后出台涉及冬春火灾防控、街道消防执法、消防隐患整治等一系列消防工作文件,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了仓储物流、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治理,特别是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建立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区人民检察院就部分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并当场下发5份检察建议书,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为打牢消防监督工作基础,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支队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执法程序。支队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充分发挥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二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支队严格按照《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规定,落实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审批和重大执法行为集体议案制度,按照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法核人员、消防机构负责人的权限,层层落实责任,严把法制审核关口,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审批流程。三是定期开展执法考评。每月组织开展执法考评工作,对部分消防监督检查案卷以及所有的行政处罚、临时查封、开业检查、火灾调查案卷进行考评,将考评情况每月在支队主页进行公布,同时,建立了执法工作例会制度,每月月中、月末组织召开两次执法工作例会,定期总结通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并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支队执法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四是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制定学习和授课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考核,及时将新法规纳入学习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支队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持续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

支队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面,先后组织217家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生产储存类共四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高层建筑方面,发文明确4类高层建筑重点整治对象,16项风险隐患,9个部门任务分工,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超高层公共建筑教学培训式检查,进一步培训高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大力推动高层公共建筑开展自查。仓储物流方面,持续推动北方五金城、昊雄钢材城、东环鑫泰汽配城、金桥工业园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区消防办成员单位及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仓储物流企业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开展培训。

(五)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支队党委、纪委勇于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担当作为,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有责必问、违纪必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支队纪委按照重点领域四项常态化监督机要求,回访涉及行政处罚的单位48家次,并对日常监督情况及时建档,每季度进行梳理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实现业务部门与纪委联动,确保行政权力受到科学有效的制约监督,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

(六)扎实开展消防普法宣传活动

支队将消防工作纳入区网格信息化平台工作任务,建立宣讲团+消防员+网格员地毯式社区消防宣传新模式,发动千余名网格员每日敲门入户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等。在社会化推动方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抓消防管消防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各街道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室,进一步拓展消防宣传固定阵地。通过“消防安全进校园”以及邀请学校、幼儿园学生做客“红门”的形式,用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语言为师生们讲解消防常识,开展消防普法活动。先后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员、微型消防站队员以及水电工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普法教育培训,有效提升了各类人群的消防法律意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回顾全年,支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的深度、精度和系统性还不够。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缺少系统性、专业性、集中性的培训, 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理解把握能有待提高。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依据《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托消安委、安委办平台组织各相关行业和属地街道,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切实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法治观念。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消防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做到程序到位, 事实清楚, 定性准确, 依据充分, 裁量公正,确保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精神,树立消防监督的法律权威。

(三)提高执法人员法治观念

把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作为重中之重,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业务学习相结合,注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依法履职,尽职尽责, 构建一支具备高素质的消防监督队伍。

(四)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开展全方位、多频次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线,组织属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单位以及居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把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抓好群众性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消防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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