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湖街2023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东丽湖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东丽湖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东丽湖街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依法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中心组学习传达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标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街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制定《东丽湖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传达《东丽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领导干部非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文明执法。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依法治区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分管领导协助党政主要领导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推进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效能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开展《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讲座,将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宪法》《民法典》《天津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及“共性学法清单”,组织完成“法律明白人”网上学法用法培训18人次,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60人次,参加区法律知识考试3人次,组织遴选社区“法律明白人”次并开展任前培训30人次,组织街道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法治考试20人次,并全部通过考试考核,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次。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依托“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民法典、《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及宪法等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严防严控各类法律风险
1.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我街现有公职律师1名,同时兼任内部法律顾问,全年处理行政诉讼工作并胜诉1件,民事诉讼纠纷议案20余件。审查修改街道、中心合同171份、公司合同381份,组织召开体课堂项目法律风险论证会1次。在彻底解决津水、矿泉水公司等历史遗留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为建设项目、投融资、信访稳定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街道及下属国有企业聘请东昀、赫德、四方君汇及拓泽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街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以法制工作机构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智囊团”作用,对工程合同、历史遗留问题等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专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参与论证重要事项,降低决策风险。指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协助街道、中心及下属企业审查合同条款,大力提高我街依法行政水平。
3.创新制度机制推动解决遗留问题。研究制定《东丽湖街道法律事务工作办法》,制度化规范法律事务处置流程。强化事前风险预防举措,建立涉法涉诉工作台账,定期召开法律事务工作调度会,及时梳理全街域涉法涉诉事项,为事项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规范事前合同审核,对合同条款严格把关,杜绝造成经济损失。建立法律顾问评价考核机制,根据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予以综合评定,并作为支付报酬、解聘、续聘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法治化手段解决众多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到津水公司沟通洽谈,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彻底解决历时13年诉讼金额巨大的津水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并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并彻底解决矿泉水开发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区规资分局、住建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推动朗钜四期烂尾项目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为开工奠定基础。推动海丰村排险解危行动法务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截止目前所有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胜诉。通过法拍方式收购朗钜地产水沐人间项目有关资产。
(四)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地生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行政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硬件配套,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管、调阅、登记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审核的监督和纠错功能。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处罚种类、程序、期限等新的规定,严格落实陈述申辩、听证、执法全记录、公示、重大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调查程序、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卷宗和文书制作,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执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处理问题。推进“依法免罚+柔性执法”,充分落实“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坚决按照“遏制增量、削减存量”目标查处违法建设,已限制交易1230处,通过限制交易督促业主自行拆除79处,并对三起违法建设罚款4万元。累计开展消防执法检查260余次,组织现场法制宣传教育6次,督促整改问题320余个,实施行政处罚54 起。对运输车辆车轮带泥上路、私搭乱盖、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违法行为处罚106起,金额75550元。未发生因为执法不公、处置不当而引起群体性上访及重大群体事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夯实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共处理人民调解案件70余件,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访调对接”工作,依托“政务+警务”新模式,发挥“警格+网格”互通互享,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开展律师+调解员合作调解,街道公职律师协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建设为契机,建立“1+6”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室)服务模式。驻点律所每周选派优秀律师到街道、社区接待咨询,方便居民享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同时也解决了居民急难盼愁的“心头事”。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辖区各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每月提供1次为期半天的法律服务,每月为街道司法所提供1次为期一天的法律服务,每季度为社区举办1次讲座,切实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充分发挥。
二、存在问题
虽然法治工作能够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普法宣传成效不突出。基层普法活动虽然声势浩大,但预期效果不明显。基层普法内容很难照顾到社会群体对法律的多样性多层次性需求,群众对普法资料很少认真阅读,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缺乏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
三、下步工作措施
2024年,我街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主动作为、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开展多样式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成效,以结果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以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以考察考核为导向,提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有效性。
二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技能和素养,切实贯彻落实《东丽湖街道法律事务工作办法》,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智囊团”作用,定期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定期分析研判、防微杜渐,加强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三是推进以案释法。进一步加强深挖示范典型,探索总结具有特色的依法治区案例,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作用,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密切联系市、区级媒体,争取在市区级媒体平台上强化我街宣传效应。
东丽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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