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丽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29 17: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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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洪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的建议”,经研究 ,答复如下:

厨余垃圾处理难度较大,使用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能够就地对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有效解决传统处理方式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按照《天津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关于鼓励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置设施相关工作要求,先期我委已积极打造俊景苑、东丽一号两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均采用“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将两个小区内原70余组垃圾投放点位全部撤去,并在两个小区内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处理居民小区日常产生的厨余垃圾。引导居民养成定时定点投放习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垃圾收运工作效率。同时,在我委积极推动下,区政府大院、区人武部、华新街及明强特殊教育学校等多家单位也分别安装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了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部署,一是协调会办单位督促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厨余垃圾产生单位严格落实分类要求,做好厨余垃圾的分类存放、交投工作。二是围绕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成果及优势,开展广泛宣传,使广大居民深入理解厨余垃圾分类的必要性。三是定期对厨余垃圾投放、收运、处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厨余垃圾处理科学性、规范性。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营造多方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高宏宇;联系电话:2494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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