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东丽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优化完善了哪几个项目?
本次政策完善在2021年81项基础上,涉及慈善资金部分内容不再列入政府救助项目的3项,分别为“点球式”专项救助、困难群众迎新春助困、低保低收入家庭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救助;财政预算安排相应资金不再列入体系的3项,分别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突发及无付费能力困难患者医疗费救助、城乡居民住院补助。合并有市级同类项目保障执行市政策的3项,分别为分散特困救助和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资助60周岁以上无离退休金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障补助。完善养老补贴类政策1项,为调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项目标准。
二、2022年东丽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优化完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涉及慈善资金部分不再列入政府救助项目的3项
1.“点球式”专项救助。保留区财政负担的150万元,区慈善协会救助活动由其自行组织,不再纳入体系。
2.困难群众迎新春助困。保留区财政负担的50万元,慰问困难群众500户;区慈善协会出资部分由协会自行组织活动,不再纳入体系。
3.低保、低收入家庭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救助。保留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学年救助。特殊批次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金由区慈善协会自行组织,不再列入体系。
(二)财政预算安排相应资金,不再列入体系的3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突发及无付费能力困难患者医疗费救助、城乡居民住院补助根据工作需要由区财政安排相应预算资金,不再列入体系。
(三)合并有市级同类项目保障的区级政策3项
1.分散特困救助和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合并入民政部门特困供养人员供养保障项目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保障。
2.资助60周岁以上无离退休金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合并入基本医疗保险中意外伤害保险待遇保障。
3.养老保障补助。合并入城职、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保障。
(四)完善养老保障类项目1项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调整原享受待遇人员补贴标准:现享受79周岁以下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现享受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每人每月200元;现享受90-9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不再新增享受补贴人员,不再按照年龄增长调整享受补贴标准。
三、什么时间执行?
《东丽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具体项目实施细则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年度内市政策有新增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的通知》(东丽政规〔2021〕1号)同时废止。
政策解读单位、科室:东丽区民政局 社救科
政策咨询电话:022-8437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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