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严格实施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天津市2023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3〕6号)要求,参照《天津市2023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情况,明确我区实施的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
三、主要内容
《东丽区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版)》涉及本区实施的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主项501项、子项823项、类型项843项,逐项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实施部门、设定依据、事项性质,全力做好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四、涉及部门
在《东丽区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3年版)》501项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56个区属委办局、相关市属驻区国有企业单位及街道,分别为:区政务服务办(行政审批局)12项;区委办(档案局)3项;区档案馆2项;区委宣传部(电影局、新闻出版局)7项;区委统战部(民宗委、侨办)11项;区残联17项;区发改委4项;区工信局1项;区商务局3项;区农业农村委4项;区科技局2项;区住建委15项;区城管委3项;区司法局4项;区财政局1项;区人社局23项;社保东丽分中心8项;医保东丽分中心13项;区民政局10项;各殡葬服务机构1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1项;区教育局10项;区卫健委32项;区市场监管局57项;区文旅体局16项;区生态环境局3项;区水务局6项;区运管局40项;区应急管理局2项;区消防支队1项;区国动办2项;公安东丽分局26项;规划资源东丽分局23项;区气象局2项;区税务局82项;东丽海关3项;公积金东丽管理部5项;电力公司5项;水务公司9项;燃气公司2项;能源公司1项;联通公司2项;移动公司3项;电信公司3项;邮政集团1项。各街道34项。
政策解读单位、科室: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科
政策咨询电话:022-2497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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