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指导文件,提出分级分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详细规划编制。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中明确各地在“三区三线”划定后,应全面开展详细规划的编制,并结合实际依法在既有规划类型未覆盖地区探索其他类型详细规划。东丽区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对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与管理的职能,形成《东丽区农林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发展定位
落实“科创绿谷、都市新区”发展定位,打造农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典范,建设成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与产业和谐共融、城市范与乡村味共鸣的高质量发展区。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围绕空间约束性要求、用地布局与规划管控、安全与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与乡村风貌塑造、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林详细单元划定共6部分重点内容进行农林空间的规划与管控。
空间约束性要求方面,包含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其他空间管控要求等方面内容。
用地布局与规划管控方面,包含总体功能结构、农用地布局与管控、林地布局与管控、湿地和陆地水域布局与管控、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与管控、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与管控等方面内容。
安全与防灾减灾方面,包含防灾目标与类型、防灾减灾规划等方面内容。
历史文化保护与乡村风貌塑造方面,包含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乡村风貌塑造等方面内容。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方面,包含修复目标、整治与修复潜力、整治与修复项目等方面内容。
农林详细单元划定方面,包含原则与思路、详细单元划定、详细单元管控要求等方面内容。
四、组织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国土空间规划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健全规划实施监督问责制度。建立社会监督反馈机制,严格落实规划实施问责制度。三是完善全过程的规划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多方协商机制,适时向社会公示规划方案,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规划获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2-84371169
政策解读单位科室: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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