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本区涉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二)负责法法规明确区级承担的有关城市管理领域中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组织协调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全区性统一执法专项活动。经区政府批准,可以组织街道办事处在街道执法职责范围内配合相关执法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内区管城市道路、桥梁、地(隧)道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四)负责区级审批燃气企业以及辖区内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具体实施按市政府然气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五)负责本辖区内供热单位、供热用户违法行为以及单位和个人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六)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负责区政府确定区域的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方面执法工作。
(七)负责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挑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八)负责对各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的指导、巡查和监督管理,提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化的意见。
(九)依法查处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有关职责分工
1.各街道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复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执法范围和具体执法事项目录开展执法工作。
2.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挑法支队要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绩效考核,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具体行政职权按照《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权责清单》执行。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辖无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931,882.86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8,835.90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偿还以往年度欠款。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21,959.1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94,462.46元,主要原因是:偿还以往年度欠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20,163.58元,占99.98%;其他收入1,795.60元,占0.02%。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21,563.1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94,722.74元,主要原因是:偿还以往年度欠款。其中:基本支出7,954,786.30元,占89.16%;项目支出966,776.81元,占10.84%;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920,962.97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8,236.30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偿还以往年度欠款。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920,16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94,519.21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偿还以往年度欠款。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20,163.5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030.72元,占8.37%;卫生健康支出388,682.76元,占4.36%;城乡社区支出7,784,450.10元,占87.27%;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3,586.45元,支出决算为8,920,163.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5,300.00元,支出决算为498,020.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2,6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010.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8,100.00元,支出决算为305,83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8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87.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6,800.00元,支出决算为58,755.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9,071,900.00元,支出决算为7,784,45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事业编制人员调出。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953,386.77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48,739.15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6,980,389.6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972,997.1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59,600.00元,支出决算131,429.1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28,170.83元,完成预算的28.60%;较上年减少4,778.11元,下降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9,600.00元,支出决算131,429.1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28,170.83元,完成预算的28.60%;较上年减少4,778.11元,下降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9,600.00元,支出决算131,429.1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28,170.83元,完成预算的28.60%;较上年减少4,778.11元,下降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972,997.15元,比2022年增加271,913.07元,增长38.78%。主要原因是:偿还以往年度欠款。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已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966,776.81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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