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印发<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丽治区委【2022】8号)要求,扎实落实中央和市、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意义。
(二)将法治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
坚持将城市化建设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制定《城市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及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2023年工作要点、纳入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统一推动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东丽区城市化建设。
(二)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用好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天津干部在线学习系统平台学法,利用我办的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链接宣传普及学法用法相关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网格,营造全面学法浓厚氛围。
(四)严格履行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工作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接受群众监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处理信息公开申请15件,严格执行行政应诉相关制度,安排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出庭应诉工作台账》,处理民事诉讼案件7起,未出现行政案件败诉情况。
(五)依法推动城市化相关工作。督促街道精准确定全年拆迁任务,依法完成重点项目点位拆迁工作。严格执行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复核,杜绝还迁过程中的不当获利行为,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公平现象,加快利用存量房源和调剂房源还迁。建立地块管护利用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全区各类储备地块和拟收储地块的管护职责,推动5宗市级收益地块、7宗区级重点地块土地出让,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日常涉法工作,提供文件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诉讼和仲裁代理等服务61次,严格按照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程序进行文件制定和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
(七)依法化解群众问题和矛盾纠纷。建立《城市化办门前信访维稳处置工作机制》,排定《城市化办门岗应急处突值守人员分工安排表》,依法规范信访秩序,防范化解矛盾风险隐患。通过党群心连心、政民零距离、12345、来信、来电等渠道共处理信访问题342件,选派同志常驻区矛调中心处理信访问题427件,参与接待来访群众631人次,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立足城市化工作实际,兼顾“法理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效果不尽理想、内容不尽全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学习理解不够深入,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够经常,法治培训内容局限,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存在薄弱环节。用法治方式解决群众生活问题,民生“痛点”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帮助街道依法处理城市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维护政策刚性,动真碰硬力度还不够大。
(三)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不够高。集体土地拆迁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由于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至今没有统一立法,造成在集体土地拆迁过程中的实施主体、补偿标准、拆迁程序等方面都不明确。东丽区虽然制定了相关拆迁政策,但与法律法规相比仍然显得权威性不足,导致部分集体土地拆迁涉法涉诉案件败诉率升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不断深学笃行,坚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主要领导带头每年讲授法治课不少于1次。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立足岗位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东丽区城市化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解决城市化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推进东丽区集体土地拆还迁政策优化和完善,严守政策刚性,按照《东丽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类地上物拆迁补偿资金审核实施细则》(东丽政办〔2020〕17号)实施复核,加强对拆迁协议签订和拆迁补偿资金拨付两个环节的把关,守好政策底线,防范拆还迁过程中的不当得利行为。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用法治手段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依法落实精准拆迁。紧盯2024年全区用地需求,科学排定精准拆迁计划,坚持“小切口、快循环”的拆迁原则,围绕最急需地块加大工作力度,为同步做好环内开发、协同联动发展滨城,深入融合“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提供保障。对有还迁房源的滞留户,在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的同时,推动各街道按照司法局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流程》,履行收回宅基地程序,实现有还迁房源的老村台滞留户应拆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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