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负责预算单位预算编报、执行、决算审核以及区级预算单位集中支付、预算动态监控管理等工作。
负责审核预算单位预算编报、执行、决算,审核财政性投资项目,并负责全区被征地人员信息采集及养老待遇发放工作。
负责编制区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预算,维护财政基础数据库,承担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负责区级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管理,预算动态监控管理,负责全区工资统发,编制政府财务综合编报工作,配合开展区级预算执行统计和区级部门决算工作,提供国库支付业务咨询服务。
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法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辖无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9,645,702.03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370,881.67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9,611,106.9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1,357,265.47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611,106.99元,占100.00%;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9,507,637.6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1,264,272.61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其中:基本支出11,372,637.69元,占6.34%;项目支出168,135,000.00元,占93.66%;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9,645,702.03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370,881.67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9,507,637.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1,264,272.61元,增长29.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07,637.6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85,419.15元,占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148,581.45元,占94.23%;卫生健康支出473,637.09元,占0.26%;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938,175.97元,支出决算为179,507,637.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07,800.00元,支出决算为9,796,119.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年中追加部分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及结算要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1,700.00元,支出决算为734,684.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年中追加部分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0,800.00元,支出决算为368,19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年中追加部分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045,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被征地保障金及农民退养项目发放范围有所缩小。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3,63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年中追加部分预算。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1,372,637.6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171,792.61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天津市东丽区财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等纳入本单位,年中追加部分预算。其中:
人员经费10,504,019.0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68,618.6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已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803900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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