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以芳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基层事业单位:
经工委2020年 12月11日第七十三次会议讨论决定:
魏以芳同志由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确职为七级职员。
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11日起计算。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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