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价格管理和粮食流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全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协调推动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促进科技、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建议,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实施全区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实施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投资类企业前期考察、行业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
(六)按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提出大项目发展指导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对已确定的市、区重点项目情况的搜集整理和汇总上报;组织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展的调查跟踪、梳理和反馈,监督推动大项目实施。
(七)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监督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领域发展工作,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本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计划,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推动本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社会粮食行业流通统计;贯彻国家粮食购销、价格政策,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承担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建议、总体布局方案和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地方储备粮费用的核定和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的宣传、组织、推动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内设 7 个职能科室。
纳入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36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94.0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3.38万元。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2360.25万元。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360.2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1999.2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出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占 0 %;一般公共预算2360.25 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2360.2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1999.2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81.87万元,占 46 %;项目支出1278.38万元,占5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360.2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1999.2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出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 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60.25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1999.2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支出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94.0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3.38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360.2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1999.23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拨付企业资金2052万元。
(二)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694.09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365.10 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调整,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1694.09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 964.09 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经费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项)” 40 万元,主要用于编制东丽区产业工作手册 ;“物价管理”(项)” 3 万元,主要用于 民办学校学费定价中成本审核及学费标准制定;“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687.00 万元,主要用于 支持节能等相关事业服务发展;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39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6.25 万元,主要原因是 社保基数调整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74.39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5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4.8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 43.39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3.65 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43.39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 43.39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纳;
4、“城乡社区支出(类)” 75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63.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居民用电补贴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75 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75 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居民用电补贴;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473.38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539.0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成品库改造补贴,其中:
“粮油物资事务(款)” 473.38万元,包括:“粮食风险基金(项)” 473.38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和利息等补贴;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1.87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 170.8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 936.51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890.7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76 万元。
公用经费 145.36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36 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0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具体情况: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二、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三、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2022年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2年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45.36 万元,包括办公费 22.58 万元、印刷费 3.50 万元、水费1.12万元、电费6.47万元、邮电费3.15万元、取暖费20.33万元、差旅费0.27万元、维修(护)费2.8万元、租赁费23.60万元、工会经费8.19万元、福利费8.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2 个,涉及预算金额1278.38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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