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东丽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价格认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政府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价格认定等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价格认定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区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中小企业、重点企业等发展环境优化相关工作。
(二)负责东丽区社会信用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统筹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
(三)承担全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牵头组织推动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相关问题。
(四)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则程序,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申请的价格认定工作。
(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级规格相当副处级,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保障科、综合业务科、价格认证科;无下辖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286.3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86.3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8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286.3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8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4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和支持相关事业服务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1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89万元,包括办公费9.19万元、电费3.36万元、差旅费0.7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1.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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