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4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4
四、支出决算表 4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4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5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2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4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价格管理和粮食流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全区经济形势,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协调推动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促进科技、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建议,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实施全区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实施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投资类企业前期考察、行业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推动实施;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
(六)按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提出大项目发展指导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对已确定的市、区重点项目情况的搜集整理和汇总上报;组织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展的调查跟踪、梳理和反馈,监督推动大项目实施。
(七)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监督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领域发展工作,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本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计划,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推动本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社会粮食行业流通统计;贯彻国家粮食购销、价格政策,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承担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建议、总体布局方案和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地方储备粮费用的核定和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的宣传、组织、推动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经济运行科
(三)规划科
(四)社会科
(五)项目科
(六)综合科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9,880,651.05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3,972,620.92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收、支增加。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880,651.05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6,285,830.93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09,303.21元,占99.86%;其他收入71,347.84元,占0.14%。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558,627.68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3,650,597.55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517,384.78元,占21.22%;项目支出39,041,242.90元,占78.78%。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9,809,303.21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01,273.08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收、支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494,127.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86,097.55元,增长7.81%,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94,127.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25,989.22元,占18.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495.264元,占1.84%;卫生健康支出414,849.80元,占0.84%;节能环保支出33,475,000.00元,占67.63%;城乡社区支出631,993.40元,占1.2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33,800.00元,占9.56%。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602,481.40元,支出决算为49,494,127.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7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640,920.04元,支出决算为9,190,039.7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出现正常人员及工资增减变化。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44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压减。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5,899.52元,支出决算为606,886.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7,949.76元,支出决算为305,60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3,912.08元,支出决算为281,37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出现正常人员及工资增减变化。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33,474.8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88,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8.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87,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9.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2,60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1,993.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压减。
1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风险基金(项)年初预算为4,733,800.00元,支出决算为4,733,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执行。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452,884.78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074,254.0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工资改革。
其中:人员经费9,217,714.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35,170.6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0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35,170.60元,比2021年减少555,114.69元,降低31.0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已对16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9,041,242.9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 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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