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见行见效方案的通知
津公通〔2023〕10号
滨海新区公安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铁路公安处,机场公安分局,海关缉私局: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见行见效方案》已经市局党委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推进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天津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见行见效方案
(2023年3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有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精神,按照市局十个“见行见效”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市两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导向,深度服务保障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改革创新举措,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公安力量。
二、总体目标
聚焦市局十个“见行见效”要求,充分发挥“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主动融入重大发展战略,主动营造更优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2023年:聚焦重大发展战略,深入落实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推进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构建完备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公安政务服务部门机构改革,优化市、区两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建成“天津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覆盖、动态化管理;积极推进实现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完成“天津公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建设,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网、尽上网”,“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
长期坚持: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双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不断推出交管、出入境、人口、治安等服务新措施;畅通警企联系渠道,及时解决企业诉求,促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打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打破坏粮食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推进绿色健康发展;不断完善“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系统效能、办事功能,逐步实现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主动服务国家和我市重大发展战略
1.着力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京冀户籍的群众因参加考试、竞赛、入职、就医等原因,需要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的,可在我市范围内任意身份证业务受理点就近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京冀公安机关完成审核签发后,我市公安机关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与京、冀两地公安机关共同实现新车注册登记预选机动车号牌、普通护照号码查询、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等9个事项的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互认。积极推进京津冀三地政务服务电子印章跨区域、跨平台互认,努力满足三地政务需求。
2.推进“一窗通办”改革。2023年3月底,在辖区内人口相对密集、经济较为活跃、业务办理量较大的32个派出所,试点公安服务“一窗通办”,群众在试点派出所可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户口登记事项变更等140项交管、出入境、户政、治安的事项。在试点基础上,2023年4月底,逐步拓展至207个派出所“一窗通办”,随后进行巩固和提升。在10个试点派出所设立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受理点,我市户籍居民可实现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请办理,以及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往来台湾团队旅游签注的办理。
3.持续推进“跨省通办”。进一步完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协作机制,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升级改造现有人口管理系统,对接公安部治安局全国业务协同平台,2023年6月底前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监护人代办的除外)“跨省通办”。
4.着力保障绿色低碳发展。与市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对尾气排放超标机动车开展联合治理。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和外环线以内及各区禁鸣区域违法鸣笛的管控力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及非法捕捞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有力保障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5.方便外籍人才在津发展。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我市“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等重点项目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永久居留手续。推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便利化应用,鼓励支持“高精尖缺”外籍人才在津长期居留、永久居留。对经我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家属,可办理2至5年长期居留许可。实现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证件“立等可取”,对紧急必要情形的,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对符合京津冀144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由京津冀指定口岸入境的外国人,可免办签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停留144小时。
6.服务保障人才引进工作。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人社部门修订完善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支持企业引进人才。
7.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围绕群防群治、应急处突、矛盾化解、数据治理等领域,加强基层治理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健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天津。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严打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助推监管源头综合治理,着力构建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格局。
(二)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
8.主动服务会展经济发展。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大型群众性活动一网通办”,对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活动,为企业提供大型群众性活动申报要件“明白纸”,提前指导企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为我市会展经济提供高效服务。加强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和宣传工作。
9.提升治堵保畅能力水平。加快推进“交通知堵”感知平台建设,完善综合治堵机制,不断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全力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在中心城区重点路段打造18个精品路口,通过调整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开展路面治理等手段,进行交通组织精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路口通行秩序,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10.助力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实行待销售二手车单独签注,加快活跃二手车交易市场。提升交管自贸区服务站功能,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便捷企业群众办理平行进口车业务,逐步实现平行进口车业务在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片区(自贸区)内一站式办结。
11.推广建设“融合型”警务室。在部分医院、企业、商场建立集合治安隐患整治、矛盾纠纷化解、治安巡查防控等多种功能的“融合型”警务室试点的基础上,持续在不同行业领域推广,不断增强企业内部安全和抗风险能力。
(三)助力“滨城”发展建设
12.服务滨城引才聚智。加快落实市政府“滨城”户籍新政,服务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贡献者、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等重点群体在滨城落户,为重点企业集体落户提供保障。优化滨城外籍人才引进流程,对符合天津市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经由天津市人才主管部门或滨海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可直接办理永久居留手续。
13.大力支持“于响”地区高质量发展。对前往“于响”地区参加投标、签订经贸合同、设备安装、工程抢险等紧急情形的外国人,经由滨海新区政府出具邀请函件,可签发口岸签证,由滨海新区口岸入境。对持有效签证入境,在“于响”地区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外国人,可换发多次签证证件,提供出入境往返便利。
(四)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创新
14.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建成“天津公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市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构建涉路施工“一件事”全程在线、并联审批新模式,更好地服务我市发展建设。上线“天津公安”微信小程序,将无犯罪记录证明、流动人口登记、姓名规范字查询、驾驶人体检点位查询等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至指尖办理,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
15.大力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广使用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及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拓展应用场景,规范使用流程,推进共享互认,提供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
16.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五)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7.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加大对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商业秘密、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保护力度,扩大《知识产权协作备忘录》签订范围,依法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
18.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招投标领域犯罪行为,有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19.严打重点领域违法犯罪。依法维护粮食安全,严打危害粮食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严打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助力企业反诈防诈,积极联合金融、电信部门深入推进“断卡”行动,着力铲除涉诈犯罪黑灰产土壤。
20.加大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依法严格掌握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条件,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加大对经济类案件审核力度,确保正确适用办案程序规定。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稳慎办理涉企案件,对于与案件无关的企业财产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
21.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公安政务服务部门机构改革,优化市区两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按照国务院和部、市的标准规范,组织交警、出入境、人口、治安等业务警种遵循最小颗粒度的原则,拆分梳理、确认政务服务事项。建设天津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细化标准化操作规程,进一步提升市、区、科所队、警务室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22.加强窗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大堂警官”制度,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和户籍派出所,统一设置“大堂警官”,推进接待服务由“坐等问询”变为“主动迎候”,确保办事群众与窗口人员之间顺畅对接、高效办理、满意而归。严格落实进驻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的首席代表制度,加强对进驻事项、进驻人员的统一管理。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办事诉求。
23.畅通线上服务渠道。优化“服务企业直通车”栏目,健全警企互动、绿色通道、政策解读、交管服务等8项功能。充分利用12345热线、政民零距离等多个线上渠道,及时收集、精准研判企业群众诉求,并迅速组织解决堵点难点,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24.开展走访企业工作。深化“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组织滨海新区公安局、各分局、有关直属单位,通过开展“企业服务日”、座谈交流、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主动为企业答疑解惑、及时掌握企业诉求、深入研究对策措施、迅速解决企业急难愁盼。
25.健全服务监督机制。不断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具体要素,提升窗口服务标准化水平。大力推广应用“好差评”群众办事综合评价系统,推进线上线下办事“应评尽评”,实现对办事过程全量跟踪,对“不满意”评价全量回访,对问题不足全量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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