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7 16:44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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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和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东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为民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市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业务科室(中心)的紧密配合下,立足分局业务整合和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针对疫情期间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诉求,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托区政府、市局政务网站平台,积极推动政府信息网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落实。严格落实受理、登记、交办、审核、答复、归档等办件程序,  认真核查、检索。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9件,涉及具体信息95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709件,涉及具体信息1945条,均已按时办结,做到了答复及时、程序合法,台账清晰,档案完整。全年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0件、投诉举报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9

0

0

0

0

0

7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1

0

0

0

0

0

2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2

0

0

0

0

0

2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9

0

0

0

0

0

3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5

0

0

0

0

0

15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09

0

0

0

0

0

7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2

0

0

8

1

0

0

0

1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一是利用区政府和市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对新条例和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把握不好,还需认真研究,提升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能力。

2、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利用市局和区政府政务网站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分局制作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新条例的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工作,指导各部门加强对条例的精准把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的主丰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进一步改善分局业务流程建设,结合实际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高质量。

3、2021年发生两起结果为纠正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接到上级机关裁定结果后,我局认真研究,在法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依法依规的进行重新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0年未审结的1起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已审结,结果为纠正,在接到上级机关裁定结果后,已在法定时间内对申请人依法依规的进行重新答复。

2、2021年我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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