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法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取得明显提升,现将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分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等纳入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内容,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新颁布法律政策的解读,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自然资源依法保护和监管工作能力。
2. 加强培训,提升效果。分局按照市规划资源局202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年内先后组织了全区涉农街道及土地和规划管理所所长法治培训班,参与区司法局以案释法案例学习讲座和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参加依法治区视频培训班、市规划资源局知识产权保护法视频培训班,邀请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专题授课,积极组织开展全局法制线下集中学习、线上课程学习。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了规划和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3. 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根据“6·25”全国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要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涉农街道和有关村队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的规定。及时将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位置示意图发放给涉农街道,增强街道和村委会二、三级“田长”耕地保护意识。通过分局微信公众号、分局普法工作群等自媒体平台,定期向社会推送宣传法律知识,营造了分局学法用法、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强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按照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管理要求,我局安排专人作为分局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员,对执法监督平台相关工作进行实施落实。截至2022年12月,我局已将分局共90名执法人员的个人信息全量录入执法监督平台,并对各执法人员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管理,同时要求执法人员按照平台培训要求完成线上学习,组织执法人员登录执法监督平台学习相关课程,分局执法人员均如期完成了学习任务,参加培训和学习完成率达到了100%,达到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和线上培训全覆盖。
执法人员按照平台培训要求进行线上学习,参加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内容包括本系统、本领域相关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和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知识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推行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天津市文明促进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内容。
二、加强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分局严格落实《东丽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执法公示、法制审核等各项工作。
(一)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推进执法公示工作。
分局从加强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三个方面推进了执法公示制度建设。在日常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严格对部门职责清单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对行政处罚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地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更新报送;在规范事中公示中,结合实际工作,按新颁布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使用了新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的执法文书标准;在推动事后公示方面,分局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及时告知了企业处以行政处罚后与信用等级评价系统挂钩的影响,并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上报至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分局共上报信息平台处罚信息35条。
(二)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分局对案件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统一,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的内容和标准。分局按照工作要求为执法工作人员配备了相应的执法记录仪,对涉及现场查看、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执法活动进行全场记录,保证执法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召开案件会审会,对每宗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论证,形成统一会审纪要,过程阳光透明、监督清晰明确。
(三)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工作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分局按照“查处与审核分离”的原则,在做出执法决定时,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在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时由局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予以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2022年,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8宗,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结案。推动解决历史遗留公益性项目违法建设处罚工作,主动对接项目,服务企业,完成立案查处规划案件12宗,其中包括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件3宗,未验先用案件9宗,目前已全部结案。对档案逾期移交项目下达催办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共17件。全年共受理回复街道违法建设《协助调查函》共422件。加强地热资源依法治理工作,对超采地热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完成地热资源超采处罚案件26宗。
三、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
(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分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细则,完成我局随机抽查项目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的“两库”建设工作,并及时进行更新。通过制定分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实施计划内容,积极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认真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在本部门开展和跨部门联合开展等相关工作,做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并确保工作质量。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论和相关附件录入检查系统。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对录入信息核查后统一入库,并公开检查信息。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608件,其中不予公开5件,有效维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实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扩宽群众信访渠道。全年受理群众信访144件,其中反馈144件,办结率为100%,全年无因非正常信访问题发生,保持了社会稳定。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法律诉讼案件26件,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局领导均做到出庭应诉,促进实质性化解争议。
四、存在不足与下步措施
2022年,分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学习不够,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不能适应形势要求,用法治思维、法治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够精准。二是依法治理能力水平还需提高,在开展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督察等方面,还存在立案查处率低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2023年,分局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项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对天津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事项作为中心组与干部的重点学习内容。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引导干部增强依法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将通过讨论典型案例、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授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培训与讲座的方式,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历年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等专项整改工作,提高违法用地立案查处率和整改完成率,不断提升我区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举措。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扎实推进信访、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确保社会稳定大局。加强执法支队、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建设,落实市委 “一根钢钎直插基层”的部署要求。结合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工作,开展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权属登记工作,做好违法项目处罚和补办手续工作。开展法制审核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东丽区经济建设依法依规良性发展。
附件
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
执法单位 |
持证执法人员数量 |
法制审核人员数量 |
开展行政检查(次) |
处罚案件(件) |
罚款(元) |
没收非法财物或违法所得 |
市级主管部门是否下发自由裁量基准文件 |
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 |
90 |
2 |
924 |
46 |
2242507.9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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