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意见书(第二十二号)落实情况的报告
天津市东丽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究部署,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一)着力推动低效国企出清,堵塞国资流失出血点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东丽区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津丽党发〔2018〕36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为确保如期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东丽区国有企业改革的细化方案》,2019年8月召开全区国企改革大会,夏新书记和谢元区长围绕坚定信心,担当尽责,精准施策,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对国企改革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国资委充分发挥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工作统筹,累计召开协调会60余次,“一企一策”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压缩国有企业数量和层级,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2019年完成空壳低效企业出清30户。
(二)理顺出资人体系,构建国资统一监管格局
完善出资人体系,理顺区属企业股权和管理权,切实解决投资关系复杂和管理交叉问题,逐步建立三级监管体制,实现对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管理。结合公益类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部门事业单位出资企业的股权和资产进行整合注入区管公司。对街道暂时保留的企业资产接收平台以及短期内无法出清的企业,将原事业单位持有的股权平移至各街道经济发展中心。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一)梳理有效经营性资产,为资产整合奠定基础
目前,全区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229.1万平方米。各级企业的厂房、商业等经营性房产共计181.47万平方米,新市镇经营性公建共计47.66万平方米,对各类房产的建设使用、租金收入、闲置情况、产权证办理进度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清资产底数和经营情况。加快推动房产土地证的办理,为下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打下良好基础。
(二)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审计,规范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维护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2019年9月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清查专项工作,38个主管部门对181户企业进行了自查,区政府责成国资委、审计局、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83户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中共发现各类资产资金管理问题15个,各单位进行了整改。截止2019年底,所有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资产资金的管理。
(三)强化重大事项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为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相关规定,国资委严格区属国有企业的股权交易、股权划转、资产处置等事项的监管,对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全年审批备案重大事项247件,其中:股权无偿划转21项、产权转让7 项、产权变动5项,资产购置处置112 项、法人治理结构调整31项、企业用工与薪酬发放21项,其他50项。
三、加强国有企业基础建设,为国企发展创造条件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将党的领导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
对改革保留的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健全党的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二)选优配强企业领导人员,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019年,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区管企业领导人专业化水平,面向全国公开选聘4家区管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等领导职位,通过层层选拔录用13人。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更好服务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三)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在摸清区属国有资产底数,全面清理,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实施分类处置,对经营性资产按照不同类型进行统一管理,精准施策,盘活用好闲置资产,尽快回笼资金,降低债务存量,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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