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的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9日 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
国资委主任 王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请予审议。
一、东丽区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区属国有企业170户,企业资产总额2193.5亿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东丽区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津丽党发〔2018〕36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全区国有企业改革,为确保如期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东丽区国有企业改革的细化方案》,2019年8月召开全区国企改革大会,夏新书记和谢元区长围绕坚定信心,担当尽责,精准施策,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对国企改革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国资委充分发挥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工作统筹,累计召开协调会60余次,“一企一策”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压缩国有企业数量和层级,实现国有资本退出。2019年完成空壳低效企业出清30户。
(二)梳理有效经营性资产,为资产整合奠定基础
目前,全区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229.1万平方米。各级企业的厂房、商业等经营性房产共计181.47万平方米,新市镇经营性公建共计47.66万平方米,对各类房产的建设使用、租金收入、闲置情况、产权证办理进度进行了详细调查,摸清资产底数和经营情况,同时加快推动房产土地证的办理,为下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企业资产的经营效益打下良好基础。
(三)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维护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2019年9月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专项清查,38个主管部门对181户企业进行了自查,区政府责成国资委、审计局、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83户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中共发现各类资产资金管理问题15个,截止2019年底,所有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资产资金的管理。
(四)强化重大事项监管
为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相关规定,国资委对区属国有企业的股权交易、股权划转、资产处置等事项进行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年审批备案重大事项247件,其中:股权无偿划转21项、产权转让7 项、产权变动5项,资产购置处置112 项、法人治理结构调整31项、企业用工与薪酬发放21项,其他50项。
(五)选优配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2019年,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区管企业领导人专业化水平,面向全国公开选聘4家区管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等领导职位,通过层层选拔录用13人。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更好服务我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六)加大对国企党建监督指导力度
落实《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事项问题决策的若干措施》,督促各区管企业制定法人治理主体权责表,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东丽区区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工作,促进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复杂
经过近两年国有企业出清工作,空壳低效企业减少百余家,清理难度不断加大,问题不断显现,企业普遍存在对外投资关系复杂、资产处置困难、债权债务清理困难、欠税欠费、法律纠纷、职工安置成本高等问题,影响了改革工作的推进。
(二)资产盘活困难
我区国企主要承担城市化基础设施和园区土地开发整理,大部分资产为农民还迁房和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这些资产不具备经营属性。部分企业投资建设的经营性设施由于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滞后,还未能取得权属,资产经营及再融资困难,制约了企业发展。同时,资产管理分散,收益较低,资产的效益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国有企业同质化严重,发展空间受限的问题不断显现,亟待进行整合。
(三)国资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监管权责清单未完全考虑企业功能定位、自主管理等问题,致使某些事项仍存在国资监管部门之间、国资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权责边界模糊的现象,不符合以管资本为主要方向的改革要求,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四、资产管理工作下一步措施
(一)继续以撤并为主推动企业改革工作
最大限度压缩国有企业数量和级次,今年要完成出清和关停空壳低效企业40家,关停企业要按要求清退人员、停止经营,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对同质化企业进行整合,集中统一管理,本着“整合资源、整合平台、增强活力、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提高区管企业专业化程度、增加可持续经营能力为目标进行区属平台公司及资产的进一步整合,集中资源和优质资产,实现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二)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完善出资人体系,理顺区属企业股权和管理权,切实解决投资关系复杂和管理交叉问题,逐步建立三级监管体制,实现对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管理。结合公益类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部门事业单位出资企业的股权和资产进行整合注入区管公司。对街道暂时保留的企业资产接收平台以及短期内无法出清的企业,将原事业单位持有的股权平移至各街道经济发展中心。
(三)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
在彻底摸清区属国有资产底数,全面清理,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实施分类处置,对经营性资产按照不同类型进行统一管理,精准施策,盘活用好闲置资产,尽快回笼资金,降低债务存量,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相关方面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事项。确保2020年底前将区属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属地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五)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机制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东丽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严格按照监管清单规定行权履职。研究制定企业《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建立《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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