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街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12-23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
冬季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今年1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给全年全区的事故指标控制造成很大的压力。因此,在岁末年初阶段必须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全力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按照市、区安委会要求,从11月下旬起至明年3月中旬,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现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将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领导,成立华明街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光华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建新任副组长,安监办、城建办、文教卫、农办、华明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主任由孙洪艳担任。各有关单位也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活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在全街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排查危化企业安全技术设施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治理情况;电气、仪表、流量计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24小时实时监控情况;严寒等异常天气下停止生产的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长期停产和准备退出的企业对设备内残留物料的处置和清理情况;冬季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烟花爆竹方面:对照新实施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核查内外部安全距离、可视监控或远红外监控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仓库内烟花爆竹是否混存、堆垛码放是否符合规范、内外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并组织对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期间的连续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的配备情况;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及临时办公用房采暖保温、用电管理情况;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的管理情况;起重设备、大型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按方案施工情况;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施工知识的宣传培训情况;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以及落实工序管理监控措施的情况。 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投入运营的机动车、船舶及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检修保养情况;对职工开展冬防安全教育情况;长途客运行业落实特殊天气驾驶操作规程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情况;车站、码头等地变电室、危险品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情况;渡口、渡船等安全管理及冬季封航安全管理情况;港口生产作业现场针对寒潮大风的防抗措施及冬季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情况;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位置设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特种设备方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和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全面检查使用炉火取暖的工厂、工地、园林、学校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措施落实情况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三、活动的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安委会牵头,街安监办配合,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 (一)各成员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内所属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街安监办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检查和督查工作。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由华明派出所牵头,街安监办、华明工商所等部门配合;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三)街城建办负责建筑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四)街农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及检查和督查工作;农机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五)街文教卫负责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四、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0年11月下旬) 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做好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的动员部署,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督查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1月15日前,将排查治理情况上报街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8552862 在企业自查的同时,街办事处配合区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突出四个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010年12月 针对冬季风、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企业。 第二时段:2011年1月 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做好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做好道路交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春运安全。 第三时段:2011年2月 针对春节期间特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第四时段:2011年3月 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抓好各类企业,尤其是重点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时效。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自查,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在督促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做好督查工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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