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街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00: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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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市委书记李鸿忠做出批示,要以北京事故为鉴,迅速在全市进行地毯式清理整改,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发现问题,处理隐患,坚决坚定重拳狠手,务求彻底。市政府领导也分别做出批示,提出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和市、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街道党委和办事处联合下发的《华明街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等专项排查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街主要领导同意,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街范围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着力整治非法生产经营、违法群租衍生的事故隐患;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隐患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街各区域和各类企业。

排查整治重点区域:辖区内出租公寓、工厂企业、仓储物流等;重点区域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严查彩钢板建筑;严查工业大院、“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查厂房库房、仓储物流、快递邮寄、出租房屋、出租场地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严查工业区、人员密集场所;严查重大活动场所;严查高层地下、易燃易爆、施工工地、燃气管线等行业领域;严查受限空间作业;严查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严查非法加油加气行为;严查火灾、道路交通、工商贸等事故单位;严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单位;严查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重点区域和单位的清查整治。

三、职责分工

为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郑  立

副 组 长:杨海良 冯洪武

成    员:于秀山  刘增月  韩志强  何树彬  庄  静  

李  丽  卢建明  张宝明

成员单位:安监办、生产部、农办、文教科、物业办、城管办、城建办、公建科、卫生计生办、民政科、接待办、督考办、信息中心、各公司(村)和社区居委会

本次专项排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负责对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和信息汇总。

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次专项排查行动的督促检查,逐级严格考核问责。全街处级领导干部应切实发挥督促、检查和指导作用,加大对联系公司(村)、社区居委会的推动力度,确保本次专项排查行动取得实效。具体任务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华明农业园区

对接区农经委和水务局。由生产部和农办牵头,负责本辖区内负责水务行业领域和农业设施、农业机械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农业园内出租、群租情况。

(二)安监办

对接区安监局、消防东丽支队。负责对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和信息汇总,特别是做好华明街道范围内工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指导街道其他单位开展辖区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三)文教科

负责民办幼儿园及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防雷、电器线路等方面问题隐患进行清理整治。

(四)物业办

负责物业公司、地下室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用电用气、装饰装修和地下室散租住人、违规用电用气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

(五)城管办

负责本辖区内高层建筑、违章建筑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整治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巡查防范措施、管道占压、油气泄漏、爆燃、爆炸等隐患。开展违法用地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整顿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负责对电梯等特种设备领域进行排查整治。

(六)城建办

负责对在建工地的出租屋、群租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设施设备事故隐患。已停工的工地房屋对外出租,要结合散煤治理,重点排查已腾空的村居住房私自对外出租和违法占用情况。

(七)公建科

负责辖区内商业零售、餐饮、综合体等公建设施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八)计生办

协助区卫计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九)民政科

负责辖区内养老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十)接待办

负责辖区内旅游景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防雷、电器线路等方面问题隐患进行清理整治。

(十一)督考办

负责做好对各单位的考核和督查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利用报纸、微信等多种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十三)各公司(村)、社区居委会

有老村台的公司(村)要重点抓好老村台内出租房、群租房的消防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已腾空的村居住房私自对外出租和违法占用情况。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高层建筑和出租屋的隐患排查治理,配合文教卫开展民办幼儿园和社区文化活动室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对自去年10月份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今年7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安排专人盯防,限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从即日起开展全区域全要素的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并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表》(检查内容可参考街道安监办检查样表),做到“一个单位一个检查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拆除违法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单位要建立隐患台账,重大隐患要提请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12月28日前,各单位要对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街道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北京“11·18”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集中精干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出租转租住人、危险化学品“三违”、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凡是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厂房,尤其是工业大院,一律关停整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立即清人,确保安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加强情况沟通,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排查整改。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听取汇报,深入推动。自11月30日开始,各单位每周四中午12时前上报本辖区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和隐患整改清单(附件1)。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上报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魏晓蕾  田学思;  联系电话:5855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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