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做好街道洪涝灾害防御工作,有效应对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隐患,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东丽区防汛应急预案》、《东丽区华明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本街道发生的洪涝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总原则,实行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1.4 风险分析
地处东丽区中北部,地势低平,街道域内有一二级河道共7条,村沟渠17条。河网密布、纵横交错,水利资源非常丰富。辖区内下穿地道两处,低洼片区多处,设施农业面积较大;市政排水管网及小区排水管道因建设年代较长,管壁破损、串流等问题较多;部分河道因管理不到位,存在排水不畅等问题;北方极端天气较多,汛期降水丰富,受下水管网的排水能力不足限制,如遭遇暴雨或持续性降雨,容易产生内涝积水,对居民正常出行生活产生影响,对居民的健康和财产构成威胁。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华明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担任,其他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两个区域指挥组(建成区和农业片区)和8个专业工作组,即宣传报道组、物资保障组、防汛抢险组、技术指导组、医疗救护组、转移安置组、治安稳定组和执纪监督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职责:
(1)编制修订本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2)做好街道村级河道、泵站、水闸工程调度,防洪、除涝责任堤段的巡堤、抢险工作;
(3)组织开展本街道防汛工作,应对洪涝灾害;
(4)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及演练活动。
2.2 工作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安监),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监测
与区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相关气象、雨情信息,随时掌握趋势预测和灾害预报信息。日常对堤防、闸站等防洪工程和安全保护范围的区域进行定时巡查检查。当河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以上应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频次。
3.2 隐患排查
落实“河长”责任,定期组织对街道域内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洪沟)、险工险段、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警预报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 预警传递
接到市、区层面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预警信息。针对特殊人群,组织人员逐户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险情发生后,组织受灾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应网格员,迅速统计汇总本街道受灾情况,向指挥部报告,按照15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向区机关值班室报告,并通报应急、水务、卫健等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2分组救援
指挥部一组组长:分管安全、河道领导
主要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令、下达本级命令,负责建成区以及辖区河道的应急防汛工作和其他临时性任务。
指挥部二组组长:分管农业领导
主要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令、下达本级命令,负责农业园区、老村台的应急防汛任务和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成立八个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
责任科室:公共安全办(安监) 、党建办(宣传)
主要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抗旱、抢险知识、险情处理、防护自救知识、先进典型宣传等,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时效性、真实性;做好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对防汛抗旱举措、政策宣传;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物资保障组
责任科室:党建办 财政办
主要负责防汛救灾和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备、冻结,并落实责任制,确保防汛救灾资金到位,保证汛期可随时调用;组织安排物资调运、抢险人员输送工作;建立、沟通防汛抢险物资渠道,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做好防汛抢险行动所需运输车辆的协调、组织、调运工作;负责防汛后勤保障工作;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防汛抢险组
责任科室:各基层党组织 各物业公司 民兵组织 综合执法大队 公共管理办(设施)
主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包括应急队伍、执法队、民兵、物业公司、社区志愿者等),实施抗洪抢险调动、组织和防汛物资搬运等活动;根据抢险需求,对辖区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技术指导组
责任科室:公共管理办(河长) 经济发展中心
主要负责了解辖区雨水情、工情和险情,掌握全街河道、农业设施的工情、险情,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街相关单位;制定除险加固措施和抢险方案,指导防汛抢险物资和设施设备的操作与使用;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医疗救护组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 华明卫生院
主要负责做好防汛抢险人员及灾民的救护工作;做好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登记制度,掌握疫情动态,严格处理疫源地;做好辖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的管理工作;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转移安置组
责任科室:党建办 公共安全办(安监) 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负责组织受洪涝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至应急安置场所(华明中学);保障被转移的灾民生活必需食品、饮水等物资的调拨和供应工作;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治安稳定组
责任科室:公共安全办(综治) 华明派出所
主要负责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时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汛抢险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做好防汛期间引起的矛盾排查,及时分析、缓解、正确引导和疏导民意;严厉打击趁火打劫及防汛救灾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执纪监督组
责任科室:党建办(督考) 纪检监察组
主要负责督查抗洪救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监督抗洪救灾过程中人员、物资等是否按照要求管理到位;对行动迟缓以及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不担当不作为等情况,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追责问责;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防汛组织体系及职责
街道各基层党组织设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各社区和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担任,成员为两委班子成员。
各基层党组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
1.熟悉街道防汛预案,组织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抢险队伍;
2.按照街道指挥部指令,开展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防汛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3.街道指挥部发出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时,各基层党组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按预警等级安排相应人员上岗,同时将预警信息宣传到户到人,做好巡堤查险及人员转移安置准备等工作;
4.做好辖区群众转移安置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人员转移时间、地点、路线、召集人和注意事项等。当接到上级人员转移命令时,协助做好人员转移的具体工作,迅速将危险区群众转移至安全的避灾场所,当出现交通、信息中断或突发险情时,组织实施自主转移;
5.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组织民兵应急抢险,发动群众开展所辖区域范围内的自救互救,并及时将灾情报告街道指挥部;
6.配合街道指挥部做好灾情统计和救济救助工作。
5 善后处置
汛情结束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环保)分别负责指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及时清理现场、处置污染物,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街道城建办、公共管理办(设施)配合开展对因灾情遭到毁坏的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水、排水、房屋、跨河管线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组建街道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灾害应对工作。详见附件2。
6.2 物资保障
详见附件3。
6.3 资金保障
调配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抢险救援费用以及街道所属泵站、水闸等水利设施更新改造及应急除险工程防汛物资更新补充、水毁工程修复。
6.4紧急避难场所
街道集中安置点位为华明中学,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投靠亲友、一楼上二楼就近安置、自行转移安置或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由安置点集中安置。
7 预案管理
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安监)牵头,定期组织机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志愿者、企业等开展防汛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等活动。
7.2 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安监)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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