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东丽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津安生〔2024〕2号),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提高安全保障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做好各领域安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50项具体落实举措,在灌输安全理念,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检查等全链条、各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和辖区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不断增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不断提升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齐抓共管、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街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组织干部职工、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
(二)开展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建设提升行动2.总结近年来街道安全生产领域实践经验,大力宣贯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条例规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配套政策和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3.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各分管领导要明确自己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发挥头雁作用,带领分管领域干部定期分析研判分管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围绕“一件事”全链条,厘清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4.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管理要求、风险提示直达末梢的传导机制,把压力和责任压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作业岗位、每位一线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5.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组织不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其中,重点针对工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托幼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九小场所等单位和经营主体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树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6.总结历年街道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刻分析事故原因,在认真学习和全面掌握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宣贯和执行监督工作。街道公共安全办要牵头抓总,指导其他业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7.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充分利用好街道聘请的三方服务机构专家,动员企业退休技安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排查,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排查不积极、不主动,故意隐瞒安全隐患或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8.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面的经费投入,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按照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通过科技支撑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9.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10.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11.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的体系运行质量评估和定级企业退出机制,2025年底前,力争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专项行动12.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13.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对街道无执法权限的积极协调区级职能部门配合执法,以高压态势推动问题整改。14.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邀请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专家宣传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自纠能力和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15.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配合做好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跟班集中培训的相关工作。2024年底前,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16.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有利契机,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社区宣传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播放消防、燃气安全等教育宣传片,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1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分批次集中曝光,形成“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有力震慑。
三、进度安排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召开街道动员部署会议,发布华明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夯实基础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全面梳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目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动、挂图作战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
(四)固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12月)。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查漏补缺、形成闭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街道公共安全办牵头,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要确定负责人员,加强工作统筹。根据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牵头起草的22个子方案,结合《华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牵头落实分工表》,加强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抓好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定重点任务措施,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并会同相关科室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推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跟进指导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充分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强化考核督查。街道督考部门要将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督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检查,重点解决该牵头不牵头、该负责不负责等相互推诿,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工作作风问题,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通报约谈等机制进行督促,对严重不负责任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等行为启动问责机制。
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华明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6日
主办: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 版权所有© 承办:香港免费公开资料大全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