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补贴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4:5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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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经济政策,进一步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政策提高企业经营状况,更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效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依据津丽金融规〔20201号文件及相关修订文件要求,现对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企业进行补贴,申报通知如下

支持范围

“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管理人”是指经过东丽区金融工作局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遴选承担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任务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是企业以自有的知识产权所衍生的债权资产作为还款来源,发行市场流通证券的结构化融资。

上述企业是指在天津市东丽区注册的企业。

补贴标准

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管理人成功组织完成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发行规模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奖励

)通过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获得融资的企业,按照综合融资成本的80%给予补贴支持,单户企业最高补贴80万元。

、申报流程

申请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奖励的项目管理人,向区金融局提交项目验收资料

申请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补的企业,将申报材料交由证券化项目管理人统一向区金融局提交,待区金融局初审合格后,会同区财政局、知识产权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区金融局拨付企业补贴资金。

、申报要件

申请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奖励的项目管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东丽区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奖励申报书》(附件1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相关批复等证明材料、金融主管部门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计划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

4.参与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到账凭证(加盖公章);

5.组织知识产权金融推广活动情况。

申请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补的企业提交以下资料。

1.东丽区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补贴申报书(附件2

2.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通过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天津市级小微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微双创示范基地的证明;

2有固定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正常良好,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的声明书(附件3

3.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质押文件

6.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等证明文件

7.放款及利息支付凭证,尚未支付利息部分提供还款计划;

8.到期还款支付利息承诺书(附件4

9.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申报主体应按要求装订成册(A4版面,盖公章、骑缝章),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为申报材料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申报受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913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交由项目管理人统一申报。

申报受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30

    联系人:赵善辉、王诗萌

联系方式:84973922


东丽区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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