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本区涉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二)负责全区公路(高速公路、外环线、天津大道除外)路政和道路运政行政执法,负责全区城市客运管理行政执法。
(三)负责全区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内河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
(四)负责全区公路工程(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除外)、水运工程(市级水运工程除外)建设市场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
(五)负责辖区内铁路道口监督管理行政执法。
(六)负责提出区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
(七)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站点规划布局和设置的意见。
(九)负责本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十)完成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绩效考核,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具体行政职权按照《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权责清单》执行。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辖无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027,003.0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6,298.55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974,128.44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37,334.35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3,896.45元,占100.00%;其他收入231.99元,占0.00%。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957,159.4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19,735.33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803,698.18元,占98.60%;项目支出153,461.27元,占1.40%。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026,771.05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36,472.33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57,159.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19,735.33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7,159.4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983.20元,占9.75%;卫生健康支出498,905.42元,占4.55%;交通运输支出9,390,270.83元,占85.7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79,260.57元,支出决算为10,957,159.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3,600.00元,支出决算为711,98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年中调增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800.00元,支出决算为355,99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年中调增预算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9,200.00元,支出决算为498,905.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年中调增预算资金。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54,700.00元,支出决算为9,390,270.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年中调增预算资金。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803,698.1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066,274.06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9,991,380.5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12,317.6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2,147.00元,支出决算102,147.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00%;较上年增加47.00元,增长0.0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2,147.00元,支出决算102,147.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较上年增加47.00元,增长0.0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2,147.00元,支出决算102,147.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较上年增加47.00元,增长0.0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执行;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53,461.27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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