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东丽区环内地区城市设计 (项目编号:ZYZXZC-2022-00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环内地区城市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博士元幼儿园南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XZC-2022-008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环内地区城市设计
预算金额:605.0万元
最高限价:60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05 |
605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天津市东丽区环内地区城市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下列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均需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单位盖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4日到 2022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博士元幼儿园南侧)
方式:网上获取/现场获取投标人若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以下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按以下文件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费用缴纳账户及文件领取表等,供应商缴费并填写完整后回执至邮箱中,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18698080976,邮箱:
[email protected]。获取文件须提交的资料:(1)持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3)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如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前来获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注:同一供应商每次提交资料邮箱须为同一邮箱号。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本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博士元幼儿园南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平盈路8号
联系方式:022-58775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博士元幼儿园南侧)
联系方式:18698080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18698080976
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