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东丽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津丽安委会〔2024〕3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本市50项具体落实举措,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五大”体系建设水平,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园区各成员部门、各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削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明晰;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力控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开展,特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张晓楠
副组长:迟文泉 韩炳浩 邵再立 刘基伟 刘乃昆 陈 光
组 员:党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滨海创意公司、临空建设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滨海创意公司园区管理部,主任由园区分管领导迟文泉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办公室统筹做好园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负责制定并实施园区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园区各成员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和督办制度,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园区各重点企业参照本方案、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及有关做法制定并实施本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贯行动
1.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出示范;园区全体干部职工、各企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园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抓手和实际成果;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二)开展法规标准和责任体系建设提升行动
2.强化法治思维宣贯。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近年来园区安全生产领域实践经验,大力宣贯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条例规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配套政策和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3.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分管领域发生变化的实际,调整《东丽临空经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根据各部门职责,对园区各成员部门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进行梳理,按程序将“两清单”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4.督促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在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企业在落实上下功夫,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把压力和责任压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作业岗位、每位一线员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在检查中,要重实效、强落实,通过现场检查提问查看责任制落实情况,避免检查形式化、走过场。
(三)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5.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在市、区相关部门计划组织培训的基础上,2025年,组织仓储物流主要负责人参加应急局集中培训;2026年,组织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参加住建委集中培训。园区也要结合具体实际,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落实法定责任,及时汲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活动,弥补市区培训不能覆盖的领域,如小规模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技能培训、外包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教育培训等。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6.学习宣传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立足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制定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对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园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梳理近年事故暴露的问题根源基础上,在2024年底前制定重点检查事项。同时,园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确保监管检查人员全面掌握判定标准相关内容和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判定标准,认真对照标准查找、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利用微信、网络、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判定标准的知晓率。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推动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企业要充分借助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组织开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传培训,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等情形的,要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8.实行重大隐患清单式管理。2024年底前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求配合做好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汇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数据报送和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六)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9.推动电动车安全管理。园区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对电动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堵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电动汽车、私家车堵占消防生命通道行为进行劝说清理;动态了解集中充电设施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增设充电设施,确保园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或集中停放车棚满足企业需求。
10.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动态纠治企业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并实施规范化管理。2025年,企业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消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1.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园区相关部门要配合上级对应部门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电梯安全筑底、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对发现的不符合标准的问题项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安排整改资金实施具体整改,积极推动园区竣工验收工作。2025年底前,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园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12.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园区有关部门、各企业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按照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13.深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落实“六查”制度:一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督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各企业要全面开展电气焊(割)作业人员专项整顿,对无证人员,应依法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有证人员,相关企业应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做到“五必修”(电气焊(割)作业法律法规标准;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安全用电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事故警示教育课程)。
14.严格发包出租等活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发包、出租等管理规定,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单位常驻本企业作业的,企业应当将其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统一管理。
(七)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5.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配合应急局通知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2025年底前,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临时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严格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6.加强外包队伍管理。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园区各相关部门要推动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7.提升企业层面应急救援能力。园区各相关部门要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8.突出抓好小规模企业安全管理。园区各相关科室要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督促企业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设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演练,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专项行动
19.强化社会监督。园区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完善安全生产举报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企业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0.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查找隐患,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1.借助三方专家提升监管能力。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帮扶”活动,围绕重点监管对象、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把脉会诊,宣传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企业自查自改自纠能力和员工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2.强化基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园区各相关部门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做好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跟班集中培训的相关工作;2024年底前,协助上级部门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3.普及安全常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大力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播放消防、燃气安全等教育宣传片,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升自身安全水平。
24.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和监督检查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
五、进度安排
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4月底前,召开园区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夯实基础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园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全面梳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常态化督导推动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园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改善当前安全生产状况、推动高水平安全为目标,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动、发函警示等措施,加大推进力度。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
(四)固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12月)。园区各成员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查漏补缺、形成闭环。自2024年4月1日起,办公室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实践经验,形成季度工作报告,按程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要于每季度第一天报送上季度工作情况,在次年1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在任务完成后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评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园区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专题进行动员部署,定期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办公室要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同园区各成员部门加强工作统筹、同向发力,协调推动园区治本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落实责任。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要抓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聘请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各部门要抓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园区年度工作要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及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
(三)强化指导检查。园区各相关部门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各企业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将排查的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情况清单化,并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办公室要持续推进每季度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督促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
(四)强化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各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要依托各种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协调联动。
(五)强化正向激励。园区各成员部门和企业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成绩先进企业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督查督办。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园区各成员部门和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要求严肃追责。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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