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依法依规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工作。2.负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临时照料处置,开展救助保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康复教育等工作。3.负责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出具核对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依规提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4.负责殡葬管理的相关事务工作,提供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进行殡葬法规宣传。5.负责婚姻政策的相关事务工作,提供婚姻政策咨询服务,推进婚俗改革,进行婚姻家庭关系疏导、婚姻文化宣传。6.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助餐、助医、家政等综合为老服务工作,受理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等各类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评估、复核、服务分派工作,指导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做好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和业绩考核,组织为老志愿服务、养老服务宣传等工作。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内设3个职能科室;下辖无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295,435.55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23,819.20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95,435.5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835,060.6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5,322.47元,占100.00%;其他收入113.08元,占0.00%;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95,322.47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824,672.38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其中:基本支出5,204,279.82元,占71.34%;项目支出2,091,042.65元,占28.66%;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295,322.47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4,672.38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95,322.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826,737.38元,增长33.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5,322.4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4,317.23元,占96.83%;卫生健康支出231,005.24元,占3.17%;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78,894.27元,支出决算为7,295,322.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7%。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43,818.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全部为市级下达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9,15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非三保项目暂缓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5,900.00元,支出决算为321,60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85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85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预算了可能发生的丧葬费,实际未发生;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3,474,100.00元,支出决算为4,515,821.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2,209.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发生救助费用小于预算金额;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00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204,279.8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71,024.07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其中:
人员经费4,610,161.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94,117.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0.00元,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65.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已对1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091042.65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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