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5 16:4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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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为特困供养人员、困难老年人及社会上部分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康复、生活照料等综合性服务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内设0个职能科室;下辖无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639,787.4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81,524.40,增长98.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470,236.64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813,474.1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68,185.78元,占99.97%;其他收入2,050.86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348,463.7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664,026.75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其中:基本支出6,420,894.76元,占87.38%;项目支出927,568.96元,占12.6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637,736.58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83,748.81元,增长98.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8,463.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664,026.75元,增长99.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8,463.7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5,360.54元,占96.42%;卫生健康支出263,103.18元,占3.58%;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09,279.50元,支出决算为7,348,463.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55,600.00元,支出决算为6,514,75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5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401.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20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3,103.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420,894.76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049,992.7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其中:

人员经费5,779,438.1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41,456.66元,主要包括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应急保障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2023年度已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927568.96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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