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3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3
四、《支出决算表》 3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4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1、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林业、渔业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本区涉及农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2、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监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3、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兽药、饲料、畜牧、种畜禽、生鲜乳、屠宰和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兽医及实验室生物安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种畜禽生产经营、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管、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管理、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动物诊疗活动监管、动物检疫防疫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4、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5、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
6、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管理、林业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7、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渔业资源保护、水产养殖、渔业船舶、鱼池、各类违法捕鱼、养殖水污染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8、提出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9、组织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11、负责辖区内市政府批准常设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执法工作。
12、完成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党建工作办公室、执法综合室、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65,229.38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425.49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560,439.32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33,635.4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60,071.31元,占100.00%;其他收入368.01元,占0.00%。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48,354.79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6,686.76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7,329,654.29元,占97.10%;项目支出218,700.50元,占2.90%。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64,861.37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403.28元,增长0.5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548,354.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686.76元,增长0.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8,354.7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034.00元,占9.37%;卫生健康支出318,830.50元,占4.22%;农林水支出6,522,490.29元,占86.41%。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93,670.50元,支出决算为7,548,354.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2,341.12元,支出决算为471,3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170.56元,支出决算为235,6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0,953.20元,支出决算为318,83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51,705.62元,支出决算为6,303,78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412,500.00元,支出决算为218,70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支出减少。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329,654.29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90,013.74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7,003,288.4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326,365.8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18,700.5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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