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2年 1月 27 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津丽农(农药)罚〔2021〕19号 |
天津市水医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农药案 |
天津市水医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11201100552873282 |
张文芳 |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
2021年10月28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0月15日 | ||||||||
2 |
津丽农(动防)罚〔2021〕20号 |
王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药案 |
王旭 |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药 |
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的动物诊疗活动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 |
自2021年12月3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
2021年12月3日 | ||||||||
3 |
津丽农(农药)罚〔2021〕22号 |
李建义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李建义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27日 | ||||||||
4 |
津丽农(农药)罚〔2021〕23号 |
顾小强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顾小强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27日 | ||||||||
5 |
津丽农(农药)罚〔2021〕24号 |
刘长举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刘长举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29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27日 | ||||||||
6 |
津丽农(农药)罚〔2021〕25号 |
赵长利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赵长利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29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27日 | ||||||||
7 |
津丽农(农药)罚〔2021〕26号 |
郑德海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郑德海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22日 | ||||||||
8 |
津丽农(农药)罚〔2021〕27号 |
李长恒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李长恒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24日 | ||||||||
9 |
津丽农(农药)罚〔2021〕28号 |
朱继革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朱继革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29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27日 | ||||||||
10 |
津丽农(农药)罚〔2021〕29号 |
艾井新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艾井新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29日 | ||||||||
11 |
津丽农(农药)罚〔2021〕30号 |
于春江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于春江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30日 | ||||||||
12 |
津丽农(农药)罚〔2021〕31号 |
李国文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李国文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30日 | ||||||||
13 |
津丽农(农药)罚〔2021〕32号 |
贾连甫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贾连甫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30日 | ||||||||
14 |
津丽农(农药)罚〔2021〕33号 |
刘玉海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
刘玉海 |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2021年12月31日缴纳罚没款 |
2021年12月30日 | ||||||||
15 |
津丽农(林)不罚〔2021〕001号 |
天津石湖园艺苗圃有限公司未建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
天津石湖园艺苗圃有限公司 |
91120110569318304T |
郭喜 |
未建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
不予处罚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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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2021年12月8日 | |||||||||
16 |
津丽农(林)不罚〔2021〕002号 |
天津市万新市政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天津市万新市政有限公司 |
91120110MA05LMKB3A |
孙树元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不予处罚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202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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