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4年 1 月 10 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津丽农(动防)罚〔2023〕8号 |
杨毓麟不规范填写处方笺案 |
杨毓麟 |
不规范填写处方笺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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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2023年11月23日缴纳罚没款 |
2023年11月23日 | ||||||||
2 |
津丽农(动防)罚〔2023〕9号 |
天津泓愿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未布局合理功能区案 |
天津泓愿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91120110MA07AEEJ01 |
徐小凯 |
未布局合理功能区 |
警告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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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2023年11月23日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2023年11月23日 | ||||||||
3 |
津丽农(农机)罚[2023]10号 |
秦万强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案 |
秦万强 |
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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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四十九条 |
2023年11月6日缴纳罚款 |
2023年11月6日 | ||||||||
4 |
津丽农(渔野)罚[2023]6号 |
贾鸿飞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砗磲制品案 |
贾鸿飞 |
购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砗磲制品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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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
2023年11月1日缴纳罚款 |
2023年10月31日 | ||||||||
5 |
津丽农(农安)罚[2023]12号 |
杜树辉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蔬菜案 |
杜树辉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蔬菜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
2023年11月20日缴纳罚款 |
2023年11月16日 | ||||||||
6 |
津丽农(农安)罚[2023]13号 |
孙秀丽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孙秀丽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
2023年11月22日缴纳罚款 |
2023年11月22日 | ||||||||
7 |
津丽农(种子)罚[2023]11号 |
天津医植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出售种子未出具销售凭证案 |
天津医植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91120110553418554N |
彭玉磊 |
出售种子未出具销售凭证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第四十七条 |
2023年11月6日 |
2023年11月3日 | ||||||||
8 |
津丽农(农安)罚[2023]14号 |
姜艳林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姜艳林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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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
2023年11月28日缴纳罚没款 |
2023年11月28日 | ||||||||
9 |
津丽农(农安)罚[2023]15号 |
王德玉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王德玉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
2023年11月29日缴纳罚没款 |
2023年11月29日 | ||||||||
10 |
津丽农(农安)罚[2023]16号 |
刘双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刘双成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
2023年11月29日缴纳罚没款 |
2023年11月29日 | ||||||||
11 |
津丽农(兽药)罚[2023]17号 |
李文静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案 |
李文静 |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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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2023年12月27日缴纳罚没款 |
2023年12月27日 | ||||||||
12 |
津丽农(林)罚[2023]2号 |
天津恒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
天津恒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1201133004928441 |
魏贺近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罚款 |
当事人主动履行 |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
2023年8月24日缴纳罚没款,2023年12月29日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
2023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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