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对2021年新建设施农业抽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东丽区高度重视,进一步严格范围、严格标准,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设施农业项目验收认定及市级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107号)要求,依据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流程要求,完成东丽区2021年设施农业(种植业)验收复核工作。现履行公示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此次公示涉及验收对象
2021年设施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享受补贴资金的农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问题反馈要求
1.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东丽区设施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期限
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9日止(共7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丽区设施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84375354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荣成路13号
邮 编:300300
附件:2021年新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2022年8月23日
2021年东丽区设施农业项目验收汇总表(市农委统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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