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6 17:1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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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东丽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不断提高我局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公开我局工作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区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134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条。二是按照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三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对政策性文件解读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切实提高了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重点做好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2019年我局发布政策解读2篇。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的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案件2件,办结2件。各项依申请公开答复均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不存在超期答复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政府信息的发布流程。坚持从源头入手,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层层审查把关,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系统及后台,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查查询系统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完整地获取人社相关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紧密结合,确保公开文件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强化政务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注重实时更新,加强内容保障,强化传播效力,积极发挥网上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2019年共发布信息1144条,其中配合网信办等部门完成新闻宣传转发任务1086条。二是全面升级“东丽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平台。增加求职招聘在线功能,链接“就业云”网络服务平台,开通自助登录端口,还添加系列学习、文件下载等功能,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打造多功能人社综合微信服务平台。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各科室的工作动态,并按照要求报送至区委办信息法规科、区政府办会务信息科、市人力社保局、创文办等单位,扩大人社工作宣传范围,同时编辑出版人力社保动态,全年共出版12期,切实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科室、下属单位制定和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考核,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2019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增加10取消2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04733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以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还存在偏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有时存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对已公开的信息有时未能做到及时更新,使群众未能及时了解详情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下功夫。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政策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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