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并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局进行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区有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健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建办,安排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党建办协调处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相关公示信息,加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建立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更新我局机构职能和设置,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更新领导信息,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审核把关,明确信息公开类别、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三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政府办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和查找政府公开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分工,立行立改。
(三)加强载体建设。通过出刊简报、宣传栏,张贴标语,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借助区政府门户网站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各科室的工作动态,并按照要求报送至区委办信息法规科、区政府办会务信息科、市人力社保局、创文办等单位,扩大人社工作宣传范围,同时编辑出版人力社保动态,全年共出版11期,切实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不断提高我局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时、准确公开我局工作情况。及时发布我局承担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招考录用等涉及民生的信息,做好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公示公开,主动公开享受学历、职称、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名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线上培训以及困难村人员生活费等补贴发放情况。其中主动公开文件5条,区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94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00余条。二是按照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1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三是2021年开展了2次“政府开放周”活动,邀请公众代表等列席我局局长办公会、开展了零距离感受仲裁法律服务——观摩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活动。我局坚持转作风、提服务、塑形象,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为政府决策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提供依据。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的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案件5件,办结5件。除1件未按期答复外,其余均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答复。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政府信息的发布流程。坚持从源头入手,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层层审查把关,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系统及后台,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查查询系统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完整地获取人社相关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紧密结合,确保公开文件不涉密。
(七)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科室、下属单位制定和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考核,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2021全年有6件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2 |
1 |
1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经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还不够大。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完善。
二是信息深度和广度相对较狭窄。信息的来源局限于局各科室提供,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三是有两件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败诉。一件是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区政府责令我局作出答复,我局已经纠正完毕,重新向相对人进行了答复。另一件是我局以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为由,对相对人做出不予公开的决定,相对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市人社局撤销了我局的不予公开决定,责令我局重新答复,我局告知相对人补正信息,其未在限期内予以有效补正,我局做出不予处理决定,相对人对不予处理决定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目前正在审理中。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改,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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