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参与市涉及劳动人事争议重大案件调查处理,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1个职能科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2万元。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86.81万元。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86.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86.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支出预算86.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6.8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6.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5.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3.33万元,包括:“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73.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5.20万元,“公用经费”8.13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8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4.6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上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0.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8.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4万元、津贴补贴17.50万元、奖金12.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住房公积金17.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8万元。
公用经费8.13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3.31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福利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13万元,包括邮电费3.31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福利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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