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20号)要求,我局对符合定向培训补贴发放条件的培训班期补贴信息进行了审核,符合定向培训补贴发放条件,现将拟享受定向培训补贴的单位、人员信息、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二、工作电话:022-84967853
附件:
1.《定向培训机构补贴汇总表》
2.《定向班期补贴明细表》
3.《定向培训补贴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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