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丽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 8月30 日 在东丽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东丽区审计局局长 时卷林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紧密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对我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重点建设资金、区属企业以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2017年实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其中税收收入51.8亿元,占比为84.6%。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保障了重点领域发展需要。
——审计整改成效显著。财政财务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及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加强整改,整改资金33.1亿元。
一、东丽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实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1%;实现基金预算收入7.2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基金预算支出36.7亿元,比上年增加25.3亿元。截至2017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6亿元。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7年末,区财政预算外、偿债准备金专户利息收入836.3万元未上缴国库,在专户结存。
2.区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实际核算内容与市财政核准核算内容不一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利用联网数据区审计局对51家区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联网审计,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7.6亿元。审计查出25家单位14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区环保局等18家单位项目资金结余7023.1万元未上缴区财政;区科委等7家单位物业费支出430.6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区老干部局等9家单位利息收入42.1万元在往来款核算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区规划分局等5家单位工会银行账户未经区财政审批;区供销社等3家公务支出15.1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6名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
三、重点建设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对小王庄村农民还迁住房等9项工程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13.7亿元。审计发现建设项目中存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超概算未审批、违规转包、滞留建设资金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共计6.9亿元;工程造价审核方面,9个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工程量计算、套用定额、费用计取不准确、原始资料缺失等问题,核减工程造价4956.1万元。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根据区国资委委托,区审计局对区东方财信公司、区城投公司等10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1亿元,其中:区东方财信公司、区城投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20亿元;区城投公司支出手续不完整、超限额支付现金、购置固定资产未记账4527.1万元;区滨丽公司土地推介中心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擅自改变临时用地使用用途、资产闲置5536.3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天津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区审计局跟踪审计8个项目,抽查14个单位。审计查出区财政局超期滞留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701万元;东丽区渣土处置场项目在未办理土地、规划、立项审批、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变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调减项目投资,未按实际投资申请资金,造成中央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滞留1084.8万元、市建委建设补助资金滞留542.4万元。
对本报告中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六、审计建议
(一)统筹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区新市镇建设、社会事业、园区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建设资金需求迅速扩大,融资需求不断增长,政府性债务逐年增加,政府偿债压力逐年加大。为此,建议区财政统筹控制政府举债的总体规模,合理使用政府各项可利用资源,不断拓宽财源渠道,防范债务风险。
(二)积极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实现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的重要措施。2017年我区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资金为85.8亿元,占当年财政资金拨付总额的66%,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较慢。建议区财政积极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扩大集中支付资金覆盖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
(三)理顺财政与区属国有公司关系,防范财政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市场经济的主体,应脱离对政府的依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经营和管理。截至2017年末,区财政偿债准备金专户支付区属国有公司借款14.9亿元,占应收款年末余额的22.2%。建议区财政理顺与区属国有公司关系,将企业推向市场,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主动性和应变能力,防范财政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加快把我区打造成为科技强区、都市新区、文明城区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