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09:01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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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2021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826日在区十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柴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1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融入区域发展大局,坚持“真审、严审、全审、深审”,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1区财政及各预算单位克服了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区域债务压力等困难,坚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财政资源配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规范,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区级预算执行效果良好。

——增强创新领域保障,支撑经济稳步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安排智能制造专项资金9,180.08万元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现惠企641家,利民84.98万人次。

——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切实增强保障水平。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81%。统筹财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财力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6,559万元。

——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效利用再融资债券,缓解债务压力。合规开展风险缓释,政府债务规模在财政部核定的限额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全面推进一体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一般性支出较上年有效压减, “三公经费”继续从严管控。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执行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情况。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4万元。综合市级补助收入、上解市级支出、调入调出资金等因素后,2021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主要包括区财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8.4万元未进行预算调整住建2家单位未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涉及资金3,226.77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区财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未按规定匹配资1,528.17万元

(三)预算管理不规范。区农业农村委等4家单位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低区城管委10家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表信息填报不准确,公开数据与实际发生情况不符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住建委等8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区融媒体中心等2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将2020年结余资金纳入2021年初预算2,648.92万元;二是区农业农村委等3家单位未将房租收入、其他收入280.3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2.预算编制不准确。区住建委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未按实际需求编制预算,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涉及资金79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

1.预算支出不规范。一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家单位无预算安排支出71.7万元。二是区住建委房屋管理储备资金闲置466.61万元。三是区运管局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6.5万元。四是区农业农村委超标准支出人员经费1.73万元。

2.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区住建委部分工程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391.92万元。二是区融媒体中心等6家单位结余资金未上缴国库2,432.12万元。三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81.37万元。四是区农业农村委等2家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13.56万元。五是区城管委等5家单位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涉及资金1.57亿元。

(三)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区住建委等3家单位部分项目资金未实现绩效目标,涉及资金0.44亿元。二是区财政局13个项目绩效自评填写不规范。三是区卫健委13个项目绩效目标制订不细化。

部分街道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新立街等4个街道开展了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丰年村街、华明街“三重一大”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涉及资金260.42万元。

(二)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华新街等3个街道部分工程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1,350.65万元。二是新立街结余资金未上缴国库20.74万元。三是华明街等2个街道使用公务卡结算93.41万元。四是新立街等3个街道往来款长期挂账1.08亿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对中央直达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运管局公路养护等39个直达资金项目支出进度低,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区卫健委违规将2,267万元直达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直接支付到最终受益对象。三是区民政局及新立街违规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1万元。四是张贵庄街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工程内容调整,未达到资金使用绩效。五是区财政数据导入监控系统不及时,导致触发红灯预警2次,触发黄灯预警107次。

(二)对区级政府债务审计截至2021底,区级政府债务余额607.69亿元,控制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11.79亿元限额以内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农业农村委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低于30%涉及资金3亿元。二是区住建委专项债券结余未及时上缴国库58.8万元。

(三)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在开展的各类审计中,关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安东丽分局、区财政局未及时清退企业各类保证金24.26万元。

五、重点民生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对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救助政策落实不精准一是55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二是1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1.47万元,1已死亡人员仍享受救助待遇0.36万元。

(二)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区民政局未按月支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救助金146.5万元。二是区救助站扩大开支范围在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本单位取暖费6.31万元。三是区养老院大额支取现金支付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医药费13.62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东方财信公司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原公司经营情况、东方财信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税收政策执行不严格。原滨丽公司出租收入漏交税金263.85万元。

2.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往来款管理不到位。东方财信公司未及时收回长期挂账应收款2.7亿元,原滨丽公司往来款核算收入318.05万元。二是账目管理不规范。原滨丽公司贴现利息未记账5,566.64万元,错列会计科目1.34亿元。

3.企业内部管理有短板。一是资产管理不力。东方财信公司房产出租收入未按期收回2,649.05万元,原滨丽公司押金未及时收回92.4万元。二是投资管理不到位。东方财信公司对外投资6.81亿元未产生投资收益。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开展的部门预算单位各类审计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账实、账账不符。一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华新街等7家单位466.51万元办公楼装修费用、购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公安东丽分局3.1万平方米房屋资产未登记入账。二是公安东丽分局报废固定资产未进行处理106.58万元。三是区住建委等2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账表不符80.19万元。

2.资产使用效益不高。一是公安东丽分局等2家单位账面价值1,006.23万元及区农业农村委5,000平方米房屋资产闲置。二是区城管委账面价值2,239.72万元的供热设备闲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华明街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利用保护方面。一是滞留河道生态环境管理资金125.2万元。二是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巡河检查工作。三是街道所属市管河道禁止建设区内房屋院落及垃圾等8个问题点位未及时清除。

2.大气环境保护方面。一是裸地苫盖网未建立入库领用台账,涉及资金206.8万元。二是北于堡工业园料场堆放物料未及时苫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七、审计未整改问题跟踪检查情况

区审计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74个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挂销号制度,截至20227月,已全部完成整改。

针对今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按区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彻底落实审计整改,相关情况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坚持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支出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硬化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格绩效运行全过程监控,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规范重点资金管理,合规高效使用资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合理分配资金。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实施“借、用、管、还”全流程管控,充分发挥债券资金补短板、惠民生、促发展的作用,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盘活财政资金。强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及时发现和处置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压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积极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市、区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全力压实被审计单位“一把手”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注重发挥多方合力的监督作用,推动标本兼治,提高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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