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
(三)负责落实本区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本区总量减排指标,督查本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费征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协调推动我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落实的工作。
(四)负责提出本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工作;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六)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弃物、化学品和机动车排放等污染物防治制度的落实工作;组织指导街道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监督本区清新空气行动的落实;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区建设工作的落实。
(八)负责本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辐射环境和放射性废弃物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本区环境监测、统计工作,制定本区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负责对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天津市东丽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下设6个职能科室。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218,973.41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827.79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增加。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18,908.6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05,703.3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8,441.77元,占99.99%;其他收入466.92元,占0.01%;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18,973.4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02,175.1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078,861.41元,占98.30%;项目支出140,112.00元,占1.70%;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218,445.93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164.25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18,445.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302,451.05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8,445.9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764.80元,占10.11%;卫生健康支出429,820.18元,占5.23%;节能环保支出6,957,860.95元,占84.66%;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05,996.25元,支出决算为8,218,445.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3,843.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92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0,585.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400.00元,支出决算为69,23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85,100.00元,支出决算为6,957,86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8,078,333.9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62,339.0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其中:
人员经费7,395,641.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2,692.8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682,692.81元,比2022年增加72,033.12元,增长11.80%。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增加。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40112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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