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贯彻落实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0 10:10      来源: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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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美丽东丽建设,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东丽区督察报告》有关要求,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做好天津市202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丽东丽。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对标对表,全面整改。对照《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东丽区督察报告》,逐项梳理反馈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实施主体和验收单位,形成整改措施清单,实施全程监管、跟进推动机制,逐条逐项销号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逐步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督察整改一刀切。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是统筹当下改长久立强化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吸取经验教训,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以反馈问题整改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型,推动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目标

一是按照时序进度高质量完成28项反馈问题整改。其中,已完成的3项整改任务要严格整改标准,防止问题反弹,并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开展验收。另外,202412月底前完成20项,202512月底前完成3项,长期坚持推进2项。同时,督察组移交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要问责到位,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各项整改任务实行动态管控,推进督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是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全市目标要求,完成全市下达的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完成全市下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任务。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水质比例达到全市目标要求,无劣V类水体断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全市下达的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是持续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具体要求,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信用监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

四、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体系

全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深植于心、外化于行,坚定政治站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坚持科学务实态度,深挖本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根源,聚焦工业、能源、交通运输等领域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科学部署、统筹谋划、督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履行好自身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认真分析研判本领域、本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措施,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推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面对综合性、复杂性问题,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绿色低碳转型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持续优化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加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培育力度,推动重点产业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粗钢压减任务。优化能源结构,完成全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加快推动50兆瓦农渔光互补项目并网发电,完成垃圾焚烧厂余热回收工作,完成清洁运输工作任务,持续提高清洁运输比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风尚。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1.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开展固定源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专项行动,完成天钢集团大宗原料短倒皮带扩建、水渣皮带建设、石灰窑 SCR 脱硝改造、烧结机圆盘配料仓仓顶除尘改造等治理工程,启动转炉闷渣系统升级改造。聚焦源头替代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等方面,深挖治理潜力。深入开展夏季大气治理攻坚,持续加强土壤修复用窑炉错峰生产,强化对低氮改造后窑炉的监测监管力度,督促外环桥修缮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并加强交通疏导,缓解外环压车严重问题。深入开展移动源清洁化工作,推动完成新增重型新能源货车工作。严查上路行驶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全年路检不少于8500辆次,严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不正常运行行为。持续深化噪声污染防治,新增宁静小区数量不少于1个。

2.“三水共谋,提升能力,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未达标断面污染隐患排查,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强化跨区水质保障联防联控。常态化整治黑臭水体,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强化污水收集罐动态管理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做好汛期雨水管网清掏,加强泵站管理和管网养护,降低降雨后河道污染强度。开展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排查整治,加快实施合流制片区改造。结合本区实际,合理谋划污水处置规划,推动区域排水平衡稳定。持续加强对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多渠道推进,完成十四五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任务。充分利用张贵庄、东郊污水处理厂出水,并积极争取市级外调水源,合理进行生态补水。

3.源头防控,风险管控,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统筹城市更新和开发利用需求,探索土壤绿色低碳修复路径,加快天钢一期地块管控修复工程。严格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环境监管。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分类分批完成无废细胞创建任务。加强渣土处置消纳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抛撒及堆放各类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实施差异化执法、非现场执法,全面推行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减污降碳绿色升级。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天津市202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区级领导要坚决扛起责任,对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强化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各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区域、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牵头、谁组织、谁推进原则,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调度、协同推进整改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按计划、按方案落实具体整改事项。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月调度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督办,全面准确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3个突出问题线索,要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问责处理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加大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做好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按相关要求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等方式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引导,为推进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东丽区)

附件

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清单(东丽区)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监管责任不清。部分职能部门、街道对高质量发展理念缺乏深刻理解,思想上、认识上、工作上与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思想上依然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局的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督察区生态环境局的工作。践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主动性不强,部分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明,任务不清,督察组发现一厂排水渠黑臭水体后,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进一步沟通,两家单位对黑臭水体管理职责相关文件解读存在分歧。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整改目标: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刻领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将绿色发展理念深植于心、外化于行二是针对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关于个别领域监管责任不明情况,积极与市、区相关部门对接,理清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扎实践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坚定政治站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科学部署、统筹谋划、督促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履行好自身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真分析研判本领域、本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措施,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推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是根据《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区实际,水务局牵头负责建成区黑臭水体巡查检查治理等相关工作,建成区以外的黑臭水体由生态环境局与水务局双牵头,督促相关街道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二、东丽区是全市唯一一个推进全域城市化的涉农区,形成了多个老村台聚居聚落。在全域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部分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不能适应形势变化。如部分老村台污水收集、处理方式不明存在生活污水散排污染环境隐患。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新立街道、金桥街道、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做好污水收集罐的动态管理,保障水环境稳定。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区水务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新立街和金桥街对东丽区现存老村台污水收集罐进行全面排查,形成设施台账,督促相关街道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动态调整污水收集罐配置,确保水环境稳定。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新立街道、金桥街道、相关街道)

三、东丽区是全市唯一一个推进全域城市化的涉农区,形成了多个老村台聚居聚落。在全域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部分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不能适应形势变化。如东杨场村一体化水污染处理设施、污水临时收纳罐运维情况不佳,存在跑冒滴漏和破损情况。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新立街道、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加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是督促运行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做好设备维护,落实维修养护责任,强化运行监督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是举一反三,持续加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水务局新立街道、相关街道)

四、在全域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部分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督察组发现,由于监管不到位、居民缺乏环保意识等因素,存在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污水乱倒等问题。如北旺村沟渠内垃圾多、水体异味明显且被截断。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军粮城道、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对该沟渠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举一反三,持续加街村沟渠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军粮城街对该沟渠开展专项治理安排保洁人员对北旺沟渠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北旺沟渠的日常巡查频次,做到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责任单位:军粮城道)

二是针对反馈沟渠垃圾多、水体异味等问题,区水务局督促各街道举一反三,持续加对街村沟渠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提升河湖管护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相关街道)

五、在全域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部分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督察组发现,由于监管不到位、居民缺乏环保意识等因素,存在燃煤散烧等问题。如津芦线旁和利时五金建材燃烧散煤取暖,现场黑烟明显。新立村、东杨场村、四合庄村等普遍存在居民烧散煤现象,四合庄村有售卖散煤流动卡车。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金钟街道、新立街道

整改目标:严散煤复烧销售,各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和治理、查处力度,不断巩固散煤取暖治理工作成效。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对接有清洁取暖改造需求的生产经营主体,指导集中供热工程改造。(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二是按照市商务局统一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商业活动散煤治理回头看行动。依据《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20134号令)》职责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散煤销售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是加大对禁燃区内固定场所销售散煤行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是针对金钟街津芦线旁和利时五金建材燃烧散煤取暖问题,属地街道拆除煤炉,清理散煤,采用空调取暖方式代替燃烧散煤,并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强化举一反三,加大对散煤取暖问题治理力度,降低燃煤对空气质量影响。(责任单位:金钟街道)

五是新立街道压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做好长效管控,持续对街域内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加大散煤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力度。(责任单位:新立街道

六、环境监管体系不能适应形势变化。归航路周边裸地已苫盖区域出现破损,融文园、融章园之间规划道路大量堆放建筑垃圾且未苫盖,融创城周边道路积尘严重,融丹园北侧规划道路上有多处物品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痕迹。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公安东丽分局、新立街道、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清理融文园、融章园之间空地建筑垃圾,督促属地街道和作业单位加强融创城周边道路和融丹园北侧道路的清扫保洁,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清理融文园、融章园之间建筑垃圾并对裸露地面进行苫盖,清理融丹园北侧道路。强化融创城周边道路清扫保洁。融创城周边地块属于未移交地块,经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后,由天津隆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区城管委持续加强行业服务指导,并督促新立街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环境干净整洁。相关街道加大对焚烧物品等行为的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置。(责任部门:区城管委、新立街道相关街道)

二是公安东丽分局持续开展社会面宣传,加大《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持续开展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多措并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公安东丽分局)

七、环境监管体系不能适应形势变化。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院内存有大量扫保过程中收集的尘土、废物,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且表面干燥,产生扬尘污染。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运管局

责任单位:新立街道

整改目标:积极落实整改,确保院内无渣土堆积、无扬尘污染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各站点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运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是压实责任,抓好扬尘问题整改。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对此次通报问题整改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监督实施压实相关科室部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对机械队院区扬尘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现场踏勘,联系渣土堆放场,合理制定清运路线,避免在清运过程中出现扬尘等污染问题。二是持续巩固,建立长效环保机制按照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巩固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各场站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不能现场处置的问题,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指导解决责任单位:区运管局、新立街道)

八、华明非正规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现有存量缺乏准确评估,场地安全利用尚未明确具体方案。《东丽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第九项提出,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仍积存渗滤液70万吨,需有效安全管控垃圾渗滤液增量,加快消化垃圾渗滤液存量,彻底消除华明安全风险,整改目标为因地制宜实现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处置和风险管控,整改时限为20246月。督察组发现,东丽区制定了综合治理方案,对填埋场实施了垂直防渗、填埋场简易覆膜、渗滤液治理等工程,为加快渗滤液处理进度,在每日原地处置约500吨渗滤液的基础上,外运至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中铁建发展集团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和东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高峰时期每日处理量约为2000吨左右。截至目前,已累计处置渗滤液72.45万吨,渗滤液处置量超过了整改目标,尚存渗滤液底数不清,同时尚未对后续场地安全利用提前规划并确定方案。

区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目标:根据《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方案》做好封场及后续长效管控工作,达到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治理标准。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做好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尚存渗滤液评估20246月完成《华明简易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存量调查成果报告》是聘请第三方对华明非正规填埋场前期方案治理内容、治理标准、治理成效进行综合评估、验收,20246月完成《华明简易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成果报告》,依程序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销号。三是根据《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方案》要求进行封场,做好土方回填、绿化、渗滤液处置等工作,加强封场管理,定期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等进行检测,确保治理效果。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九、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东丽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第十九项提出,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需加快进度,如尽快启动实施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等,争取早日发挥生态环境效益,整改目标为完成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整改时限为202212月。督察组发现,目前扩建工程仅完成主体施工,通水调试等后期任务进展滞后,超过整改时限,整改任务未落实。

级领导负责人:周青

牵头单位:东丽湖街道

责任单位:东丽湖街道

整改目标:完成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早日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整改时限:已完成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已竣工,并于2024710日完成竣工验收。(责任单位:东丽湖街道)

十、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不力。东丽区混凝土搅拌企业集中,有25家混凝土搅拌企业(共包括26处混凝土搅拌站),数量占全市12.8%2023年产量占全市20%,是天津市重要的混凝土供应基地。2021年东丽区已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发现违建、违法用地、手续不齐等问题。督察发现,部分问题至今仍未查处整改到位。部分搅拌企业封闭料场密闭不严,露天堆存散体物料苫盖不全,厂区道路积尘,车辆冲洗不及时,扬尘污染突出。应由街道查处的12起违建问题,经反馈仅天津市宏发混凝土有限公司正在履行法律程序。区住建、规资、生态、应急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对混凝土搅拌站问题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思维和统筹谋划。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一是强化混凝土搅拌站重点部位及环节扬尘防控措施,推动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逐步推动混凝土搅拌站相关手续合法化,解决各类违规问题。

整改时限:202412,持续推动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针对部分混凝土搅拌站封闭料场密闭不严,露天堆存散体物料苫盖不全,厂区道路积尘,车辆冲洗不及时等扬尘污染问题,要求企业自查自改,由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属地街道依职责开展重点督查检查并加强日常巡查。制定相关整改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街道)

二是针对混凝土搅拌站违建、违法用地、手续不齐等问题,建立违法违建问题台账,由规划、住建、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研究整改方案,逐项销号整改,各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监管,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相关街道)

十一、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难以完成。截至20231130日,东丽区PM2.5浓度均值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东丽区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2家钢铁联合生产企业,全市唯一的独立炼焦厂新天钢炼焦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国能津能热电有限公司、军电热电有限公司、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3座电厂,面对区域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实情况,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运管局

整改目标: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任务,继续推动区内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改造,进一步提升钢管公司清洁运输比例,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

整改时限:202412月阶段性完成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2024年打好蓝天保卫战任务清单,并结合夏季臭氧污染特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二是推动重点企业改造。结合固定源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天钢集团大宗原料短倒皮带扩建工程、水渣皮带建设、石灰窑SCR脱硝改造、烧结机圆盘配料仓仓顶除尘改造、炼钢除尘系统深度优化等治理工程,启动转炉闷渣系统升级改造。按照全市总体时序要求,积极推动新天钢炼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或实施退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是调整能源结构。新增市级以上绿色制造示范单位2家。按照市发改委控煤工作安排,定期做好对天钢、天焦和钢管公司的用煤情况每月每旬的数据报送,监督企业用煤情况。(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

四是优化运输结构。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钢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行业企业使用零排放重型货车。推动钢管公司提高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淘汰。按照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安排,积极推动区内火电企业落实副产品清洁运输要求。(责任单位:区运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十二、部分街道物流仓储行业无组织排放严重。东丽区在矿粉、煤炭、废渣的储存、运输环节精细化管理薄弱,无组织排放严重,易形成大范围的面源污染,卫星图片显示大片粉尘污染形成黑色区域。临近津山铁路一处场地存放大量废渣,存放和转运过程造成面源污染。经开区无瑕分园一处钢铁废渣储存场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飞鸽工业园附近东铁物流等企业产生扬尘污染。原郑家台码头仓库内从事石灰石筛分作业,未采取防尘措施,物料露天堆存。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军粮城街道、经开区、相关街道(园区)

整改目标:一是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散体物料苫盖、厂区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扬尘问题发生二是对不符合相关规定且不能整改的企业进行清退三是举一反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是针对临近津山铁路一处场地存放废钢渣问题,因点位距离铁路较近,按照有关规定铁路部门不允许苫盖,故要求企业禁止存放粉尘类物品,并加强存放和转运废钢渣过程中洒水等降尘措施。(责任单位:军粮城街道)

是飞鸽工业园附近东铁物流等企业加强苫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街道加强对东铁物流等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降尘和防撒漏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军粮城街道)

是清理经开区无瑕分园原钢铁废渣堆,按要求对现场块状高钙石和少量沙粒进行苫盖。(责任单位:经开区)

是清退原郑家台码头仓库内从事石灰石筛分作业企业,清理露天堆存物料。(责任单位:经开区)

是坚持举一反三,区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园区)

十三、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难以落实。市发改委每年向东丽区下达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督察组发现,2020年至2021年,东丽区煤炭消费总量超出控制目标0.92%9.80%2023年,东丽区煤炭消费总量目标203.92万吨,区发改委将该指标分解给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天钢炼焦化工有限公司、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控制目标分别为87.73万吨、102.84万吨和12.35万吨。截至1130日,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耗煤量13.78万吨,已超过全年控制目标,东丽区耗煤量192.72万吨,超进度用煤5.79万吨。全年预计用煤211.89万吨,超年度控煤指标7.97万吨。

级领导负责人:张磊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整改目标:2024年东丽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03.92万吨,根据区发改委监督企业用煤情况,采取节煤措施,力争在2024年底完成整体控煤目标。

整改时限:202412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是按照市发改委控煤工作安排,定期做好对天钢、天焦和钢管公司的用煤情况每月每旬的数据报送,监督企业用煤情况。二是区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前往天钢、天焦和钢管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控煤指标。三是区发改委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对预测可能超出控煤指标的情况,及时约谈天钢、天焦和钢管公司,压实控煤指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十四、企业煤炭消费总量、粗钢压减实际量与控制任务数据不一致。督察发现,各企业统计耗煤量、粗钢产量方法混乱,如耗煤量干基、湿基混用,粗钢产量随意采用连铸机产出量或粗钢入库量。20231212日,督察组在新天钢炼焦化工有限公司发现,实际耗煤量与控煤任务数据有出入,向主管部门报送的耗煤量和原始台账通过皮带秤记录的实际耗煤量不一致,202311月少报10000吨。1216日,督察组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粗钢压减任务数据与实际粗钢产量有出入,向主管部门报送的粗钢产量和炼钢原始台账粗钢生产量不一致,202311月少报63178吨。

级领导负责人:张磊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整改目标:2024年东丽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03.92万吨,根据区发改委监督企业用煤情况,采取节煤措施,力争在2024年底完成整体控煤目标。是严格按照市级相关部门下达的粗钢调控任务,组织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粗钢调控任务。

整改时限:202412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按照市发改委控煤工作安排,定期做好对天钢、天焦和钢管公司的用煤情况每月每旬的数据报送,监督企业用煤情况。区发改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前往天钢、天焦和钢管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控煤指标。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对于预测可能超出控煤指标的情况,及时约谈天钢、天焦和钢管公司,压实控煤指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是做好粗钢压减调控工作。2023年天钢公司完成粗钢产量522万吨,钢管公司完成粗钢产量149.5万吨,两家企业均已完成2023年压减任务。区工信局等部门持续按照市级相关部门下达的粗钢调控任务,组织企业分解压减目标,细化压减措施,按时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随时跟踪粗钢产量,确保完成全年调控任务。(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十五、移动源污染防控有差距。非道路机械编码登记落实有差距,使用未编码登记机械的情况普遍存在。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力争做到编码登记应登尽登,年底实现机械编码登记动态清零

整改时限:202412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是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制度,未经编码登记的机械一律禁止使用,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网上申报工作,年底实现机械编码登记动态清零,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扫码检查不少于1500台次任务,确保达标机械进场作业。二是强化分行业监管,严禁不达标机械和冒黑烟机械进场作业。三是加强帮扶指导,严格审核程序,做到编码登记应登尽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六、20243月,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开展移动源专项监督检查,5月向我市通报相关情况,其中,东丽区29辆柴油货车、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被指出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全市最多。区域内涉及较多混凝土及运输相关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车问题突出,主要为改动污染控制装置,OBD在读取过程中存在问题。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一是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规范检测行为,杜绝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强化柴油货车大户制精细化分类管控,杜绝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不正常行为。

整改时限:202412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已对29辆柴油货车逐一调查核实,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立案处罚;对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强化柴油货车大户制精细化分类管控,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入户检查抽测任务要求,严查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和污染控制装置(OBD)不正常行为。是充分运用公安处罚、环保检测执法机制,严厉查处上路行驶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违法行为,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路检不少于8500辆次任务要求,严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不正常运行行为。是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积分制管理,规范检测行为,严厉查处在检验过程中不规范检测以及数据造假违法行为。五是积极推动申请绩效评级的混凝土搅拌站,2024底前达到清洁运输标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十七、部分地表水考核断面超标严重。截至20231031日,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为88.89%,月牙河满江桥断面超标严重,超标9次。面对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与上下游区域缺乏统筹分析、研究,缺少全区域、各部门协同发力的总体治理布局。2024年以来,3个断面水质恶化或超标:海河大闸国控断面1月和4月水质为劣V类;洪泥河生产圈闸国控断面和金钟河桥断面1—5月份累计水质不达标。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水务局、金钟街道、万新街道

整改目标:紧盯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的短板弱项,压实责任、打通堵点,努力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东丽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完成十四五时期市级考核任务。

整改时限:202512月阶段性完成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是在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对海河进行监测要求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由区生态环境局每月对海河、金钟河、北塘排水河3区内重点河道进行监测并通报。二是持续强化对重点河道敏感点位的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属地街道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四是加强跨区水质联防联控。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及时与水务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市级外调水源,合理进行生态补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水务局、金钟街道、万新街道)

十八、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缺乏减排工程支撑。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2023年东丽区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300吨、氨氮排放减少30吨,而东丽区未完成相应减排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指标。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水务局、城投公司、相关街道(园区)

整改目标:多渠道搜集项目信息,定期调度减排情况,核算减排量,完成十四五市级减排工作任务。

整改时限:202512月阶段性完成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是每月定期调度减排情况,及时搜集符合减排要求的项目,留存项目环评及批复、竣工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核算大气及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量,为我区项目总量给与提供保障。二是紧盯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项目,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做好项目整体验收工作和日常运营工作,报送相关资料至国家减排系统。(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水务局、城投公司、相关街道园区)

十九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有差距。在水体治理、违建清理、日常管护等方面,仍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督察组发现,沟渠河道堵塞、垃圾倾倒现象仍然存在,多处河道内垃圾较多、颜色浑浊。河道两岸多处私搭乱建、乱排乱倒,西河、西减河两旁个体商户私搭乱接临时排污管道,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巡河效果不佳,河湖管护不到位,金钟河南孙庄段河道南、北侧各发现1处废弃多年的取水管,深入河道数米。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新立街道、金钟街道等相关街道

整改目标:拆除废弃排水管,加强巡查检查,杜绝临时排污行为。对河道两岸私搭乱接现象开展排查检查。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针对西河、西减河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问题,由新立街道对临时排污行为进行制止并拆除临时排污管道。坚持举一反三,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对河道两岸私搭乱接现象开展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新立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西河、西减河入河排口情况,并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新立街道、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

二是针对金钟河南孙庄段河道南、北侧各发现1处废弃多年的取水管,深入河道数米问题,由金钟街道责成南孙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相关取水管实施拆除。(责任单位:金钟街道、区水务局)

三是区水务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督促相关街道强化河湖长制管理,压实河湖长责任,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加强对相关街道水环境管护考核、督办,组织相关街道对辖区内同类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加强取排水管理,推动河湖水环境长治久清。(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相关街道)

二十、雨污串流、混流仍然存在,区域性雨污跑冒严重。督察组发现,五号路雨水泵站闸门密闭不严,海河水倒灌致雨水管网冒水。东丽大道南北两侧污水外溢严重,臭味较重,大量污水在绿化带或平地漫流,部分污水就近流入雨水管网,居民反映强烈。金钟街道慧捷路雨水管网混入污水,臭气蔓延。幸福河、务本河等河流沿岸发现多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经开区、东丽湖街道、金钟街道、金桥街道、新立街道、相关街道(园区)

整改目标:加强雨污串流、混流排查整治,发现一处治理一处。

整改时限:202412月,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经开区定期开展巡查、检修工作,汛期结束及时开展排水口门封堵,防止倒灌情况发生。(责任单位:经开区

二是东丽湖街道落实污水倒运举措,完成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责任单位:东丽湖街道

三是金钟街道持续开展串流排查整治。(责任单位:金钟街道

四是金桥街道对务本河周边居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持续加强巡查检查。(责任单位:金桥街道

五是新立街道对幸福河沿岸渗漏管进行封堵,加强巡查检查,发现一处治理一处。(责任单位:新立街道

六是坚持举一反三,区水务局督促相关街道(园区)常态化开展雨污串流、混流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相关街道园区

二十一、未按计划开展务本河泵站扩建工程。《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务本河泵站扩建(一期)工程项目应于2023年完成建设。2018年起,东丽区开展务本河泵站扩建工程准备工作,截至目前,该工程尚未开工建设,未如期完成任务。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目标:2024年启动务本河泵站扩建工程,2025年底前完成泵站建设任务。

整改时限:202512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积极筹集项目资金,2024年启动务本河泵站扩建工程建设,预计2025年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二十二、区域污水收处能力严重不足。东丽湖区域两家污水处理厂超负荷收水或运行。东丽湖东北片区收水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密集且人口较多,北部片区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且污水产消比例失衡,东丽湖温泉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107%)长期高负荷、超负荷运行,造成该区域污水跑冒问题多发、频发。督察组实地调研还发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前蓄池由于地面沉降问题发生形变,回流管道破损,电柜泡水导致设施停运。由于设备自身存在短板,部分地方存在漏水情况,主箱体已无法承受压力发生形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东丽大道南北两侧小区外的绿化缓冲带污水漫流,已形成大面积集聚,区域恶臭味较重。芳樱路幼儿园门口雨水井漫流污水,经排查是污水井跑冒,导致雨水井溢满。

级领导负责人:周青

牵头单位:东丽湖街道

责任单位:东丽湖街道

整改目标:提升东丽湖区域污水收处能力,解决污水外溢问题。

整改时限:20248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一是针对污水跑冒问题,实施东丽湖区域北水南调管线工程和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相关工程均已竣工并投运。二是拆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东丽湖街道)

二十三、2019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无瑕街道等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区域仅仅依靠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污水的产生消纳比例严重失衡。本次督察发现,无瑕街道依靠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现状未改变,且该设施已接近满负荷,难以满足无瑕街道进一步发展需求,污水产生量发生变化时有跑冒风险,提升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已迫在眉睫。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无瑕街道、经开区

整改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合理规划,满足区域发展需求。

整改时限:长期推进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针对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近满负荷,难以满足无瑕街进一步发展需求问题,区水务局协调市级部门对天津市排水规划中无瑕区域的排水分区进行调整,研究该区域居民生活污水和经开区无瑕分园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推动区域排水平衡稳定。随着无瑕区域发展,满足建设需求。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按照排水专项规划,做好新建管网的规划指导,督促建设项目单位同步实施管网建设保障排水有出路。(责任单位:区水务局、无瑕街道、经开区)

二十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长期偏低。东郊污水处理厂(新)等BOD不超过100mg/l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目标: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东郊污水处理厂为市管污水处理厂,相关市政管网由市级排水部门管理。区水务局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将问题反馈到位。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加强东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二十五、东丽区渣土处置整改问题不力。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东丽区渣土问题,东丽区为落实整改任务,提出压实压细各街道渣土治理主体责任。对区域内渣土堆存点位进行再排查统计,通过资源化利用实现清零等整改措施,并于202112月上报整改完成,但督察时问题仍然存在。渣土处置消纳长效管理机制未发挥作用。中央和市级督察均指出东丽区渣土处置消纳问题,但未能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按照《东丽区关于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堆放渣土。金桥街道原向阳村拆迁空地堆存大量未苫盖渣土,2台挖掘机、10余辆渣土运输车辆正在进行取土作业,作业过程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车辆运输便道未硬化,尘土弥漫,污染严重。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金桥街道、相关街道(园区)

整改目标:加强渣土处置消纳管理,压实压细属地渣土治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抛撒及堆放各类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时限:202411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是金桥街道对向阳村堆存渣土的原地打方苫盖,按照堆存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一点一策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按照《东丽区关于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的规定》,区城管委牵头制定印发《东丽区堆存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东丽区2024年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压实压细各街道渣土治理主体责任,组织相关街道园区开展全域堆存建筑垃圾点位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开展全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抛撒及堆放各类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城管委、金桥街道、相关街道园区)

二十六、前期建设的渣土处置场长期不能正常运行。2019年市级督察明确指出东丽区渣土消纳场存在问题。东丽区虽然开展了整改工作,但并未解决问题。督察组发现,渣土处置场位于华明街道,在未完成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建成,设计总库容90万立方米。但该场地由于土地性质无法按原设计功能正常使用,建成后长期闲置,直到20208月,才以土地整治名义接收少量渣土,目前仍低负荷运行,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后环境效益甚微。

级领导负责人:孙晓光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华明街道

整改目标:由于东丽区渣土消纳场土地性质属于一般耕地,不具备渣土消纳场功能。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土地性质已启动农田复垦项目。

整改时限:已完成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按照相关会议部署,由原区建委作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了东丽区渣土处置场的建设工作,因土地性质属于一般耕地且在生态红线内,故长期闲置。一是华明街道通过农田复垦等方式实施整改。二是华明街加强对该复垦项目的日常监管,在完成填垫的基础上,对企业填垫土源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管,确保回填土质达到复垦标准。(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华明街道)

二十七、部分废物回收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水平低。督察发现,金钟、军粮城、无瑕等街道内存在的个体经营小商户、小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金钟街道东安驾校院内回收废品企业,破碎废塑料无任何防尘措施,设备及厂区积尘严重,叉车未注册贴牌且尾气排放严重。海标市政工程公司院区内物料无苫盖防尘,半露天焊接涂装。金钟街道一从事建材倒卖、废旧机械拆解经营户,无营业执照,拆解产生废机油存在撒漏现象,厂区多处井口有污水流入。金壁德混凝土有限公司东侧空地有多家违法经营废品回收加工企业,木材粉碎机、钢材切割机、塑料打包机露天作业,无任何防尘收集设施,渣土、建筑垃圾露天堆存,大量残存废油的铁桶露天堆存。军粮城街道东堼村东侧、津山铁路南侧一处大型废旧汽车堆存、拆解场地,拆解产生的废机油存在撒漏现象。

级领导负责人:周青

牵头单位:区商务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相关街道(园区)

整改目标:一是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散体物料苫盖、厂区洒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等措施,同时规范环保管理,避免出现撒漏现象,减少环境污染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按照《东丽区堆存建筑垃圾工作整治方案》要求和分工进行有效管控,提高区废物回收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202412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针对金钟、军粮城、无瑕等相关街道存在的个体经营小商户、小企业环境污染等问题,由区商务局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等部门依职责落实工作举措,并督促相关街道(园区)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开展整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个体经营小商户、小企业巡查监管力度,不定期抽查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规范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按要求开展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备案工作。规范工业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各项工作。公安部门对移送的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及时进行侦办,坚决打击涉污染环境各类犯罪。(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相关街道园区)

二是针对金钟街道东安驾校院内回收废品企业破碎废塑料无任何防尘措施等问题,金钟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进行普法并指导整改,督促该企业对未编码的叉车设备及时进行编码,由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叉车尾气进行监测。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叉车具体情况,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设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对个体小商户、小企业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金钟街道、相关街道)

三是针对海标市政工程公司院区内物料无苫盖防尘,半露天焊接涂装等问题,金钟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开展普法教育。(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金钟街道)

四是针对金钟街道一从事建材倒卖、废旧机械拆解经营户等问题,金钟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进行取证调查,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开展普法教育。(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金钟街道)

五是针对金壁德混凝土有限公司东侧空地有多家违法经营废品回收加工企业问题,金钟街道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对相关点位进行现场核实,清点废铁桶。金钟街道责令经营者妥善处置。区生态环境局进行普法教育。区城管委组织相关街道(园区)同步开展建筑垃圾堆存点位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举一反三,压实压细各街道渣土治理主体责任,实行一点一策,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金钟街道、相关街道园区

六是针对军粮城街道东堼村东侧、津山铁路南侧一处大型废旧汽车堆存、拆解场地,拆解产生的废机油存在撒漏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及处置。军粮城街道对东堼村东侧、津山铁路南侧一处大型废旧汽车堆存、拆解场地,拆解产生的撒漏废机油进行清理,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军粮城街道)

二十八、2024年以来,群众信访不满意及近期重复举报问题。东丽区天津欢乐谷玛雅水公园项目高音喇叭、低音炮噪声扰民,多次上访无果。

级领导负责人:李健

牵头单位:公安东丽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局东丽湖街

整改目标:做好牵头监管工作,继续加大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落实各有关部门法定职责,创建噪声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减少噪音污染给周边群众造成的困扰,减少涉及噪音污染的警情及投诉,年底之前实现降低百分之四十以上的目标

整改时限:202412,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公安东丽分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是公安东丽分局牵头协调其他职能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同时在重点时间节点或特殊活动举办前主动作为加派警力到现场踏勘排查噪音排放隐患,活动举办期间到现场监督企业减少营业期间的噪音排放。(责任单位:公安东丽分局

二是区文旅体局督促天津欢乐谷玛雅水公园按照生态环境有关要求,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开展园区内演艺互动活动,并持续关注欢乐谷开放运营情况,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企业主体责任,为游客市民提供舒适、安全、有序的游玩环境。(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三是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天津欢乐谷玛雅陆公园庆典广场舞台电音节电音集中排放时段为每日1950分至2050分,并严格控制排放时段,降低排放音量;调整欢乐谷全园闭园音乐播放时段为每日2145分至2210分,降低闭园音乐音量;在玛雅海滩水公园舞台建设隔音屏障,在靠近居住区一侧围墙上搭建隔音板,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四是东丽湖街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大社区日常巡查,加强活动期间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责任单位:东丽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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