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有泵站维修维护项目(2024年度)专项维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ZB-2024-B-014
项目名称:国有泵站维修维护项目(2024年度)专项维修
预算金额:84.9365万元
最高限价:84.936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84.9365 |
84.936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对2024年度国有泵站维修维护项目的专项维修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单位至少投入一名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和一名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的电工作业人员,为本单位职工;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3)投标单位若为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单位须提供2024年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本单位公章。(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8)投标单位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并加本单位公章。(9)投标单位应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本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到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购买
方式: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国有泵站维修维护项目(2024年度)专项维修标书款”;2、标书款汇款后,投标单位请将所需资料发至
[email protected]获取报名表及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文件、开户行许可证或开户行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文件、文件费汇款凭证)注:开标时携带所需资料及报名表原件;(邮件主题为:国有泵站维修维护项目(2024年度)专项维修购买招标文件信息),购买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3、投标单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单位。4、招标文件将在标书款到账当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电汇信息: 天津恒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 77190078801900000484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2号楼12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 6 号
联系方式:022-24392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2号楼1208室
联系方式:18322514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322514608
天津恒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