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有泵站维修维护项目(2024年度)应急抢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XZC-2024-019
项目名称:国有泵站维修维护项目(2024年度)应急抢修
预算金额:62.0万元
最高限价:6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2 |
62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国有泵站维修维护项目(2024年度)应急抢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二)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须具备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 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七)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十)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证明材料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到 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方式:(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现金形式支付;(2)网上获取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将邮箱回复审核情况。邮箱:
[email protected]。账户信息:户名: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张贵庄支行账号:0302 0147 0930 0051 032注: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ZYZXZC-2024-019标书款”交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6号
联系方式:022-24394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98-18号二楼(康诚大药房旁)
联系方式:18698080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18698080976
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