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各项具体工作。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褒扬退役军人。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自主择业、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的住房保障,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抚恤。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2个职能科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99.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8.8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6.55万元。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收支总预算7988.40万元。
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7988.4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4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88.84万元,占1.11%;一般公共预算7899.56万元,占98.89%;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7988.4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4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89.16万元,占3.62%;项目支出7699.24万元,占96.3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988.4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4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上级财政拨款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99.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88.84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88.4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4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上级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6.55万元。
(一)总体情况。
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88.4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4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上级财政拨款资金。
(二)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41.8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995.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8.1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7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3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抚恤(款)”5322.50万元,包括:“死亡抚恤(项)”32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期及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项)”901.5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退役军人定期抚恤金;“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87.50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项)”1765.4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270万元,主要用于60周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定期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项)”1773.10万元,主要用于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孀、60周以上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
“退役安置(款)”1610.04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项)” 1209.1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管理教育(项)”0.70万元,主要用于转业士官管理教育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396.2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4.00万元,主要用于节日慰问立功及生活苦难退役士兵。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481.1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246.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及日常运转保障;“拥军优属(项)”234.80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方面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546.5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53.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包含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4.6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12.3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优抚对象医疗(款)”531.90万元,包括:“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480.9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医疗保险补缴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方面支出;“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51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健康体检。
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9.1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资金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保险基数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5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89万元、津贴补贴50.89万元、奖金35.67万元、养老保险18.75万元、职业年金9.3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2.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0.23万元、住房公积金57.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61万元、退休费1.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
公用经费3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3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取暖费6.7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租赁费7.20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工会经费2.12万元、福利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2023年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东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38万元,包括办公费2.83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取暖费6.7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租赁费7.20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工会经费2.12万元、福利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万元。主要项目是:永久性双拥展牌制作服务费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3个,涉及预算金额7610.4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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