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丽区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及传染病相关信息发布。按照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政务新媒体不定期发布疫情、防控动态和通知公告等。邀请公众走进卫生健康委机关参加“政府开放周”活动并列席局长办公会,向公众介绍各职能科室工作范畴,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基本医疗以及公共卫生工作情况,就群众关心的医疗问题与参会代表进行互相交流。
二是不断提高预决算管理透明度。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及区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按时向社会公开我委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四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天津市、东丽区以及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双随机”监督及检测任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通过信息公开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爱国卫生运动及爱国卫生月活动进展情况和做法,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开展。
六是及时准确发布委机关机构信息和人员招录信息。及时更新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发布委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微信公众号中及时发布疫情通报、防控动态、通知公告、医者风采、防控知识等内容,全面介绍我区抗疫进展,全年发布信息574条。
(四)监督保障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1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已走向正轨,各项信息公开均有序进行。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不够精细,公开形式单一。二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等问题。
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运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更新速率,提升吸引力和亲和力。三是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确保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发布公开,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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