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15:14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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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进行编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对照《东丽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安排专人密切关注最新工作要求,确保全局各类主动公开信息顺利、及时、全面通过东丽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本单位各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引领,明确公开内容

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接政府办负责科室,第一时间通过OA政务网、微信工作群了解最新工作任务,结合工作要求自查本单位在政务公开中的短板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针对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整体牵头负责,对接各相关业务科室针对本部门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应公开事项底数清、无遗漏。

    (二)健全发布机制,确保传导有力

针对梳理出的公开目录清单,局办公室及时下发至各相关业务科室、基层单位,就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标准进行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目录开展此项工作。通过东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内容,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统筹各相关部门,各业务科室及部门视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提供相关材料,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开。针对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基层单位举办的各类文化、阅读推广活动,由基层单位自行审核完成后利用本部门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局办公室针对基层部门推送信息,视情况择优利用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同步推送。

    (三)优化信息模块,强化内容保障

    经前期与区政府办的密切沟通,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动态、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模块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于东丽区人民政府网站本部门链接中开设东丽旅游、重大民生信息、行政处罚、强制模块,由业务科室主动提供相关信息、材料,局办公室于后台审核发布。同时,局机关微信公众平台根据部门职责及近期工作重点开设东丽旅游等专栏,及时填充相关内容,确保公开内容有层次、有体系。

    (四)畅通公开渠道,实现全面公开

    2022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充分利用东丽政务网及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设的新媒体账号,针对我区文旅体优势资源,坚持多措并举,旨在将我区优质文旅体资源第一时间在我区、我市乃至全国范围内传播,全面展现我区文化底蕴和运动健身良好基础。利用东丽政务网累计公开部门动态24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1条,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行政执法报告等。除此之外,结合政务公开最新要求,公开政府开放周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相关活动预告及具体活动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理解还不够透彻,对于统筹本单位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仍不够到位。二是工作人员对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发布缺乏系统全面的工作方案,对部分审核要点理解不够深入。

改进情况:一是相关负责同志深入学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选编》《东丽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多频次对接区政府办负责科室工作人员,不断加深对该项工作重要性、工作举措、工作重点的理解和掌握,并通过不断的实践提升熟练度。二是具体工作人员重点关注最新错敏词,切实对照每季度区政府办下发的工作通报,定期对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同步排查,确保审核发布不出现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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